經研究決定,北京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聘用195名文職人員。文職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經考試,確定聘用的文職人員與北京市公安局委托的勞務派遣公司按規(guī)定程序訂立勞動合同,并派遣到市公安局非執(zhí)法機關崗位上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文職人員招考按照“一次報名,三次考試”的方式組織實施,即文職人員招考按照本公告組織報名后,統(tǒng)一組織實施筆試、面試、心理測試三次考試。
二、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三)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四)自愿從事公安文職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并通過心理測試;
(六)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并通過招聘文職人員的體檢;
(七)具有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往屆畢業(yè)生;
(八)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2月4日至1997年2月4日出生);
(九)具備擬擔任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十)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本人沒有被開除公職的記錄,并能夠按照時限要求通過市公安局政審且政審合格。
三、招聘職位及人數
此次招聘共計195人,共設技術保障、輔助管理、行政事務等三類12個崗位(詳見《招聘簡章》)。
(一)技術保障類6個崗位:影視制作、宣傳、翻譯、計算機網絡維護、通信設備維護、會計。
(二)輔助管理類2個崗位:文職助理、行政助理。
(三)行政事務類4個崗位:出納、信息管理、檔案管理、接線查詢。
四、筆試考試報名辦法
(一)招聘崗位查詢
本次向社會公開招聘195名文職人員的工作單位、具體崗位、考試科目、資格條件等,詳見《招聘簡章》。從2015年2月4日上午10:00開始可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頻道(網址:http://www.bjrbj.gov.cn/bjpta/,下同)和北京市公安局網站(網址:http://www.bjgaj.gov.cn,下同)進行查詢。
(二)報名方式
1.本次考試報名一律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荚噲竺麜r間為2015年2月6日上午9:00至2月12日下午16:00。報名網站為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頻道。
2.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yè)要求,在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考。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于每日16:00后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頻道“重要通知”欄目查詢各崗位報名情況。
3.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考人員應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錯誤、不全、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4.網上報名后,對報考人員網上提交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于報名后第二日15:00后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3月10日至13日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頻道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考試方法、科目和內容
(一)筆試主要考核報考人員是否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質。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一科,筆試內容參照招錄公務員考試內容,涉及簡單數學推理及運算能力、判斷推理能力、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資料分析能力和對考生應具備的通用知識的考查。
(二)筆試時間為2015年3月14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四)報考人員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直接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五)筆試結束后,在報考崗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并以實際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名單。
筆試成績將于2015年4月8日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頻道公布。
六、招聘程序
(一)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4月10日至11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攜帶學校開具的正式證明)以及特殊崗位所需的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報考單位(詳見《招聘簡章》)進行資格復審。4月11日下午16:00后不再接受資格復審,未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
(二)面試前,《招聘簡章》中“測試科目”欄除筆試、面試、心理測試、體檢四項外有其他測試項目的崗位,所報考生須通過報考單位組織的崗位技能測試。
(三)面試結束后,在報考崗位人員中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并以實際招聘人數120%的比例確定參加心理測試、體檢和政審的人員。其中,崗位招聘人數3人以下的(含3人),增加1人參加心理測試、體檢和政審。每項測試結束后,結果不再一一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參加下一環(huán)節(jié)測試的,即被淘汰。
(四)根據招聘人數,對通過筆試、面試、心理測試、體檢和政審的報考人員,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招聘人選,與勞務派遣公司按規(guī)定程序訂立勞動合同,派遣到市公安局文職崗位上工作,試用期為60天。
七、薪酬標準
詳見《招聘簡章》。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12333。
政策咨詢電話詳見《招聘簡章》中市公安局內設單位聯絡電話。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