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2015年州、縣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大涼山公開考試選聘急需緊缺專業(yè)人才工作力度,優(yōu)化涼山州人才隊伍結構,確保引進人才的實用性和針對性。根據(jù)《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選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等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涼山州2015年州、縣事業(yè)單位擬公開考試選聘142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scpta.gov.cn/]和涼山州人事考試網(wǎng) [http://lsz.scpta.gov.cn/]上發(fā)布)。
一、選聘單位和名額
本次公開考試選聘名額142名,其中州級崗位35個,選聘名額49人,縣級崗位80個,選聘名額93人,具體選聘單位、崗位、名額及報考資格條件詳見《涼山州2015年州、縣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選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均可報名(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選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選聘對象和范圍
本次選聘面向社會符合報考條件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報考者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各種資格證書等。未在規(guī)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選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選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學位證以及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yè)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yè)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yè)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相符。與選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4、在編在職人員,還須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屬縣、鄉(xiāng)級單位的還需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5、年齡以具體崗位要求為準,計算時間截至2015年5月 27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5、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以及委培、定向培養(yǎng)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6、在各級各類招聘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仍在禁考期內的。
7、現(xiàn)役軍人。
8、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及網(wǎng)上繳費
本次公開選聘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不組織現(xiàn)場報名。網(wǎng)絡報名由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和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資格審查工作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州級各招考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分別負責。資格審查包括網(wǎng)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入圍前的資格復審及考核工作中的資格確認三個環(huán)節(jié)。在整個選聘中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網(wǎng)絡報名時間為2015年5月27 日至6月 9 日24:00時,報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報名及資格初審等事項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wǎng)絡報名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wǎng)站,認真閱讀《公告》和《一覽表》,了解招考崗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jù)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wǎng)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若《一覽表》“其他”、“備注”欄中有條件要求的,請在簡歷中寫明。),同時按網(wǎng)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上傳的照片必須人像清晰,輪廓分明,層次豐富,神態(tài)自然,不得進行任何修飾,且與考生本人相符。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后的1天內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合格者請務必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3、資格初審。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州級各招考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根據(jù)報考者網(wǎng)上填報的材料,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在報考者報名后一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資格初審工作于6月10日結束。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招考單位應下載并打印報考者報名信息表,供資格復審和考核時使用。
(二)網(wǎng)上繳費
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合格的報考者,須于2015年 5月27 日至6月11 日上午8:00時前登錄到報名網(wǎng)站進行網(wǎng)上繳費(筆試考務費50元)。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繳費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
筆試報名繳費人數(shù)與崗位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調整的,由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和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進行。有關情況于2015年6月15 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和涼山州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告。
(三)打印準考證
完成網(wǎng)上繳費的報考者,于2015年6月23日至6月26日登錄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網(wǎng)站提示輸入報名時的姓名、身份證號自行打印本人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準考證上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四)選聘信息公告方式
筆試成績由報考者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詢,筆試成績、資格復審、面試、考試總成績、體檢、公示等都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wǎng)上(http://lsz.scpta.gov.cn/)公示、通知(因報考者所留聯(lián)系電話錯誤或不暢通,導致無法通知報考者相關選聘信息的,視為報考者自行放棄,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報考者應及時、主動的到?jīng)錾街萑耸驴荚嚲W(wǎng)上(http://lsz.scpta.gov.cn/)查詢或與各選聘單位聯(lián)系了解選聘信息及進程,因不及時、主動查詢選聘信息造成損失的,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四、考試
本次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合卷,各50分,卷面滿分為100分。
《綜合知識》主要考察應試者對中央和省州重大決策部署的了解把握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綜合文字表達能力等;《專業(yè)知識》重點測評應試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試者的職業(yè)道德、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公布
(1)考生于2015年7月13日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查詢筆試成績及排名。
(2)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wǎng)上(http://lsz.scpta.gov.cn/)查詢。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yōu)?分的報考者,不得進入面試程序。
(二)面試
面試由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和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選聘單位具體實施。具體事宜詳見面試公告和《面試通知書》。
1、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根據(jù)各崗位報考者筆試總成績和選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
2、面試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各主管部門(選聘單位)負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另行公示。
面試入圍人員請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
(1)《報考信息表》2份(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上自行打印,報名時上傳的照片須在表上清晰完整顯示);
(2)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2002年以后畢業(yè)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wǎng)頁上相關提示打印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5)其他與報考條件相關的材料。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屬縣、鄉(xiāng)級單位的還需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提供證明材料不齊或逾期不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因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報考者自動放棄等原因產(chǎn)生的崗位空缺,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因遞補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人員,由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與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jù)報考者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lián)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須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費80元,已繳費人員由各主管部門(選聘單位)制發(fā)面試通知書。
3、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持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如因面試入圍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xiàn)空缺而產(chǎn)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低于規(guī)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4、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與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jù)選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與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與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與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同時公布。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選聘單位或報考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主管部門(選聘單位)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試作弊處理。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而出現(xiàn)的空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一次。
六、考察考核
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主管部門(選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主管部門(選聘單位)同意后可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由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與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jù)考試、體檢、考核等情況確定,并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選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一經(jīng)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棄權或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經(jīng)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與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由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與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統(tǒng)一報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新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執(zhí)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期間不得自行辭職,不得擅自調離所聘單位,未經(jīng)單位或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單位考錄(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
九、紀律監(jiān)督與回避
選聘工作須嚴格工作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有關規(guī)定,對違紀報考者,視情節(jié)取消考試、考核、體檢和聘用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調離選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主管部門(選聘單位)中參加選聘工作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與報考者有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公平、公正的關系的,應當回避。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與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 0834-3865376
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2173682
涼山州人事考試中心: 0834-2194699 0834-2193262
監(jiān)督電話:
涼山州紀委監(jiān)察局: 0834-3865848
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察室: 0834-2191712
附件:《涼山州2015年州、縣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選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rar》
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 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涼山州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