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辦稅服務質量,推進財稅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平陽縣財政局、地稅局決定招聘編外用工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啟事如下:
一、招聘計劃數(shù):
本次招聘編外人員4名,具體崗位、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見《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計劃表》詳見平陽財稅網(wǎng)站(http://www.pytax.com)。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現(xiàn)場報名。報考者到平陽縣財政局地稅局人事教育科312室(昆陽鎮(zhèn)人民路373號)報名,報名時間從2015年6月24日開始到6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聯(lián)系電話:63889827。
(2)報名方式。報考者在報名時應規(guī)范填寫《平陽縣財政局地稅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表格可從平陽財稅網(wǎng)站下載(http://www.pytax.com),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張。報名人數(shù)要求達到招聘崗位3:1及以上才開考,如果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上述要求,由縣財政局、地稅局研究決定是否調整比例或開考。
(3)報考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任用資格。
(二)考核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占總成績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70%。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工作能力、從事崗位的心理素質和人際溝通能力。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擬錄取人員,參加體檢、考察。
(四)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經(jīng)公示5天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三、其他事項
1. 報考人員凡在填報資料、提供材料或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的,取消資格。
2. 已被其他單位聘用的,終止勞動合同所產(chǎn)生的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3. 本啟事未盡事宜,由平陽縣財政局、地稅局人事教育科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