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省文化廳下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guī)格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區(qū)。主要承擔全省地上、地下文物的保護和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2個崗位共3人,均為專業(yè)技術崗位。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fā)的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但應于2016年8月底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2、專業(yè)。由我所參考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期間,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報名材料以電子格式、掃描件打包形式發(fā)送至指定報名郵箱670738358@qq.com,逾期者視為無效報名。
2、報名材料:(1)報名表(附件2);(2)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掃描件;(3)能反映個人能力和水平的相關電子材料(如論文報告等);(4)各相關獲獎榮譽證書掃描件;(5)個人簡歷。
3、報名注意事項:(1)報名電子郵件主題和報名材料壓縮文件名稱必須明確改寫成“應聘XX崗位+姓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2)報名材料必須打包成一個壓縮文件以附件形式發(fā)送到上述指定郵箱。
4、資格初審。我所將于報名結束后根據應聘者提交的報名材料及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
5、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我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fā)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初定于2016年1月中旬在杭州市內舉行。具體安排另行公告。
筆試內容:筆試主要考測應聘者專業(yè)理論素質和相關業(yè)務能力。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并電話通知有關人員。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yè)推薦表)和《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測評要素按崗位分別確定,一般包括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yè)水平和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調、應急應變等綜合素質。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若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辦法執(zhí)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xiàn)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主管部門網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主管部門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文化廳(人事處):0571-85212196;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qū)假山路假山新村26號(郵編:310014)
聯(lián)系電話:0571-88038198 聯(lián)系人:俞璐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