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方案
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所屬事業(yè)單位,主要承擔國土資源規(guī)劃與調查評價、測繪地理信息、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等工作。
根據(jù)《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4〕34號)要求,結合我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jiān)督指導和省國土資源廳黨組的領導下,省國土資源廳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省國土資源廳人事處,具體負責協(xié)調、組織實施招聘工作事宜。省國土資源廳紀檢監(jiān)察室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yè)及其他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證書,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出國留學應聘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習證明材料。應聘人員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必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具備并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與工作經歷有關的資格條件,均以2016年8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具體地點見附件2)。
請應聘人員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下載《湖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并如實填寫,同時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并附電子版(其中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在職人員須提供本單位出具的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直接到各單位人事部門現(xiàn)場報名。
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填報1個招聘單位的1個崗位,多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寫信息錯誤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三)資格審查
依據(jù)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名單在省國土資源廳網站進行公示并電話通知參加考試。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之比原則不低于3:1的比例。對崗位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國土資源廳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jù)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參加由省國土資源廳統(tǒng)一組織的筆試考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內容為公共知識。
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面試: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學識水平、業(yè)務素質、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考試成績在省國土資源廳網站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公示
根據(jù)綜合成績、體檢及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應聘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咨詢電話:0731—89991172(廳人事處)
監(jiān)督電話:0731—89991133(廳紀檢監(jiān)察室)
附件:
1.2016年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2.2016年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點聯(lián)系表
湖南省國土資源廳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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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6年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點聯(lián)系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