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fā)展局關于搶抓節(jié)后招聘高峰期強化招才引智活動引才實效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縣委人才發(fā)展局工作部署,我縣擬計劃面向社會公開引進13名事業(yè)單位人才,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引進人才崗位共13個,具體崗位詳見《澄邁縣2022年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表(年齡計算截止到公告發(fā)布之日);
3.崗位所需學歷(詳見崗位表);
4.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服從組織的工作安排;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其他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zhí)行人;
(6)目前為我縣在編在崗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8)《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引進人才工作由縣人社局委托有資質的專業(yè)機構分別組織命題及開展考務工作。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澄邁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公告時間: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2日,共15天。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止,共7天,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形式
(2)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請登錄報名網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4548)。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開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崗位相關信息,選擇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網上報名包括填寫報名信息、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上傳照片、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huán)節(jié)。
3.報名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
②有效身份證正、反兩面;
③相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
④根據報考崗位條件要求提供工作經驗證明,證明應為所在單位出具;
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學歷認證材料(有二維碼標識);
⑥其它市縣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報考的,須提供用人單位及主管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圖片上傳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大小20-200KB)。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開招聘公告,詳細了解招考對象、范圍、報考條件、報名程序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根據個人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報名期間,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報名。報名者應如實填報,提供有關信息和材料,須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xù)。
報名時間截止后,招聘職位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按規(guī)定以1:3的比例確定),應當相應核減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取消招聘職位的原報考人員,可在指定時間前,依據資格條件改報其他職位,如不在指定時間前進行改報其他職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4.資格初審。資格審查小組根據報考人員填報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在信息提交后,隨時登錄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及時重報,如不在指定時間前進行信息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且符合崗位要求(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如經查實為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立即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5.打印準考證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考人員報名費。通過網上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應在改報時間結束后,隨時積極關注澄邁縣人民政府網關于打印準考證等相關信息的通知及要求,按提示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薄等)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方式: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辦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
(5)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予入圍面試。
(6)筆試成績發(fā)布:筆試成績在澄邁縣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
(7)面試人選: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按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入圍面試。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確定。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8)面試方式: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辦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達60分不予錄用。
(9)面試成績發(fā)布:面試成績在澄邁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10)綜合成績計算:考試綜合成績?yōu)榘俜种,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辦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報考同一職位有兩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按下列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情況下,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3.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面試前,由資格審查小組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主頁、本人頁);
(3)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在學信網打印需帶有二維碼標識的電子注冊備案表;
(5)報名平臺打印的資格審查表、筆試準考證;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證明;
(7)其他市縣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需提交原工作單位及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原件當場核實后,退回給應聘人員,復印件留存。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
應聘人員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客觀,并對其負責,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按規(guī)定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四)體檢
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考核)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
1.體檢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體檢項目和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來進行,體檢費用應聘人員自理。
2.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
日起3天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醫(y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或未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及聘用資格;對體檢不合格者或自愿放棄者,不予考察;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五)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審的方式進行。政審對象包括本人、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員,政審內容主要是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人事檔案、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情況進行考察。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因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自愿放棄資格等造成崗位空缺的,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在澄邁縣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的或舉報有問題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按有關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對舉報有問題且影響聘用的,經查實后,不予聘用;對舉報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只對公示期內舉報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舉報的不再受理。公示期間,因舉報查實或自愿放棄資格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報相關單位一致同意并蓋章確認聘用人員名單后,通知確定聘用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填寫《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應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須在我縣服務滿5年,方可調離本縣。
三、工資待遇
被聘用人員工資標準按照我縣財政全額供養(yǎng)事業(yè)人員進行管理發(fā)放。
四、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每個環(huán)節(jié)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凡發(fā)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其它
招聘專業(yè)分類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20年版)》和《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如目錄未列入的專業(yè),按專業(yè)門類、名稱及課程設置確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具體崗位要求及專業(yè)一致性原則予以認定。
技術支持電話:0898-68616550
監(jiān)督聯系電話:0898-67615288
附件1:澄邁縣2022年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