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興義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我市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人員結構,增強活力,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及《關于做好2016年專項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6〕217號)精神,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2016年興義市事業(yè)單位通過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62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授課(試講)、體檢、考察、公示、審批、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2016年興義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62名。其中:興義市人才培訓中心21人,市直部門25人,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站所96人,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30人,興義市人民醫(yī)院50人,興義市教育局230人(初中教師30人、小學教師110人、幼兒園教師90人),興義市中等職業(yè)學校5人、特教學校教師5人。
詳見《2016年興義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一),以下簡稱《招聘職位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畢業(yè)生(2016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報考興義市教育局幼兒教師職位的學歷放寬到中專、中師。
2.截止到2016年7月26日前由省級及以上統(tǒng)一選派到我市基層服務滿2年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3.興義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yè)或畢業(yè)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4.具有中專(技校、職高、高中)學歷及以上興義戶籍的退役士兵。
5.興義市任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滿1屆以上,具有中專(技校、職高、高中)學歷的人員。
6.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興義市建檔立卡貧困戶及子女。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應聘職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
4.報考興義市教育局職位的應具有與報考職位層次、學科(專業(yè))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報考初級中學教師職位的須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或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須具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或小學教師資格證;報考幼兒教師職位的須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上學科(專業(yè))標注為“其他”的,依據考生畢業(yè)證書所示專業(yè)對應報考。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7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興義市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的人員必須任職滿1屆以上,報考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5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6.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6年興義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一)。
7.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到2016年7月26日前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人員除外);
(2)截止到2016年7月26日前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4)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任職(工作)或服兵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合格的;
(7)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職位的人員;
(8)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9)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當時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10)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11)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近5年來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四、報名、網上資格初審及加分
(一)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報名不設置開考比例限制,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開考。報考人員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 gzpta.gov.cn或219.151.4.99) 點擊“網上報名”再選擇“黔西南州入口”進行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 7月26日9:00至7月30日16: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并簽署網上報名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實填寫《2016年興義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附件二)及《2016年興義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加分申請表》,附件三),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名申請?zhí)峤槐唤邮芎,系統(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應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tài)。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報名期間,每日報名結束后,將在興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gzxyrsj.gov.cn/)上公布每個職位報名人數情況(以繳費人數為準),供報名人員參考。
(二)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16年7月26日9:00至8月1日18:00。
1.資格初審由市招聘辦統(tǒng)一組織實施。市直單位及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站所職位的資格初審,由市招聘辦從市直及鄉(xiāng)鎮(zhèn)抽調相關人員組織實施。興義市教育局職位的資格初審由興義市教育局抽調相關人員組織實施。興義市人民醫(yī)院職位的資格初審由興義市人民醫(yī)院抽調相關人員組織實施!
各招聘單位對已經提交的報名申請必須在24小時內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招聘單位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初審。
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7月30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報名申請。
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在報名期間由報考人員提出申請,經市招聘辦審核同意后,由資格初審單位進行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的責任。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向市招聘辦申請,經市招聘辦同意后由資格初審單位進行修改。
3.2016年7月30日16: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6年7月31日18: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聘單位8月1日18: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報考人員應準確留下聯(lián)系電話,保持通暢并及時與市招聘辦聯(lián)系。
4.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所有報考人員于2016年7月26日9:00至8月2日18:00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應打印《報名信息表》及《加分申請表》各一份供加分審查等環(huán)節(jié)使用。
農村貧困人員、城鄉(xiāng)低保人員和貧困應屆畢業(yè)生可減免報名費。在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xù)時,除提供通過資格審核后打印的《報名信息表》外,還須出示以下相應證明材料之一:《貧困戶登記卡》或家庭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級黨政機關出具的貧困證明、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學校資助機構出具的證明。
報考符合減免報名費的人員,于8月2日18:00前到興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興義市桔山街道辦桔豐路中段,可乘興義公交7路車到市人社局站下。)辦理有關減免確認手續(x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減免確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6年9月19日9:00至9月22日18: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筆試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