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提高我縣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緩解一線教師短缺的現(xiàn)狀。依據(jù)《黑龍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黑龍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依安縣實驗中學是縣教育局所屬的全額撥款的一類事業(yè)單位,縣重點中學。
二、招聘計劃
本次擬公開招聘11人(具體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備勝任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被開除公職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2、在近3年各類招考過程中被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本縣教育系統(tǒng)在編在崗人員(含特崗教師)。
四、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當場確認考試資格。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9日、12日、13日。
2、報名地點:依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辦公大廳。
3、報名時需攜帶的材料:
(1)報名表一份(到公告網(wǎng)站下載);
(2)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畢業(yè)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提供高校畢業(yè)生檔案,如不能提供畢業(yè)生檔案須與招聘部門簽訂《誠信承諾書》;
(5)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張;
(6)符合黑政辦發(fā)[2013]42號文件相關加分政策的考生,報名時必須在報名表上填注,我省“項目生”須提供省級有效證書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1份;在我省城鄉(xiāng)基層公益性崗位工作滿2年的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市就業(yè)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1份;高校畢業(yè)生服兵役期滿退役的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1份,如不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考生視為放棄加分政策。同時具備幾個加分條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項目,不累計加分。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崗位;
(2)對考生資格進行全程審核,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3:1,達不到報考比例的,將縮減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
(4)咨詢方式:電話(人社局7025180教育局7033532)進行咨詢。。
五、考試程序
考試采取筆試和試講相結合的方式,筆試和試講均實行百分制,筆試(不含政策性加分)和試講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以聘用。其中:筆試占考試成績的40%、試講占考試成績的60%。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40%+試講成績×60%,分值折合后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1、筆試。筆試按報考學科進行本學科教材測試(以高中教材為主),考試時間120分鐘。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進入試講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進入試講人選,特殊情況經招聘方案核準備案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如果末位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相應增加進入試講人選,面試人員名單公示3個工作日。
2、試講
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學科知識體系、課程意識和能力、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以及教學語言和提問設計、板書、講解等基本技能。試講采取仿真課堂的形式,面對評委講課,講課時無師生對話和答疑,講課時只提供教材、黑板和粉筆,時間不超過15分鐘,試講課題為報考學段本學科教材。
試講采取兩次抽簽,考生依據(jù)在候場室抽取的面試順序號依次進入面試考場進行面試。設面試考官組,每組由7人組成。面試打分采取評委現(xiàn)場打分的形式進行,在分數(shù)匯總時,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辦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試講結束后,總成績公示3個工作日,并根據(jù)招聘崗位按應聘者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和體檢人選,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如有符合黑政發(fā)[2009]30號、黑政辦發(fā)[2013]42號文件相關政策的考生優(yōu)先聘用,否則同等條件下以試講成績高者優(yōu)先聘用。
六、考核和體檢
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和體檢,對應聘人員的德、能、勤、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考核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黑龍江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崗位,依報考崗位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考試、考核、體檢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在依安縣政府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相關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結束后,如有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八、試用期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報市人社局備案。
九、相關待遇
1、被錄用人員納入一類事業(yè)編制,享受在編在崗教師的相應待遇。
2、被錄用的人員三年內不得調離本縣域外工作。
十、相關要求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招聘主管部門的安排。對在報名、筆試、試講、考核、體檢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guī)的人員,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規(guī)定,由縣招聘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處理。
附件:1、依安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
2、依安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依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依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依安縣教育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