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8月2日至4日。
地點:勞動局
所帶資料:畢業(yè)證/報道證/身份證(戶口本)/及相關證明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一寸免冠正面彩照5張
《報名表》(可下載)一式三份
考務費:100元
詳細情況如下:
涿 州 市
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了提高我市教育教學質量,優(yōu)化中小學教師隊伍,按照保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市直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制度的意見》(保辦發(fā)[2006]8號)和保定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試行辦法》(保人字[2007]16號)和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涿州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的通知》(涿市府[2010]97號),并結合中小學編制、人員狀況和財力情況,進行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1、涿中、二中高中教師共30名;
2、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小學教師共120名(其中:學前班教師20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大學本科(高中教師二本)及以上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報考學前班教師要求大專以上學歷);
(七)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研究生和報考小學教師專業(yè)相同或相近的本科生不作要求);
(八)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九)已就業(yè)的畢業(yè)生需經工作單位同意;
(十)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條件:
受到黨政紀處分沒有解除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中小學教師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原則與辦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根據用人單位崗位需要,按照招聘條件和招聘程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編制招聘簡章及公告。根據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和招聘條件,編制招聘簡章,擬定招聘公告。
(二)發(fā)布公告。適時在涿州電視臺、《涿州政府網》、《保定人才網》、《保定教育局網站》、《保定日報》發(fā)布招聘簡章、公告,公布報名時間、地點和報考信息。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報名的方法。報考者須提供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五張。每個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經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學歷資格由市教育局負責審查認證,并出具書面意見存檔備查)后,填寫《涿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報名表》,報招聘辦審核同意后,交納考務費。報名和資格審查堅持誰審查、誰負責、誰簽字的原則。一個職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名額三倍可合并到其它職位或調減招聘名額,報名人數嚴重不足的,取消該招聘職位。
(四)筆試。市招聘辦統(tǒng)一組織進行。
筆試范圍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公共基礎知識主要考試內容為寫作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時事政治、法律等相關內容;專業(yè)知識為本人所報考崗位相關學科內容。試卷由專家組擬定或國家、省級 公開招聘人員筆試題庫調用。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市招聘辦根據招聘名額和考試成績確定,達到筆試合格線的人員,按參加面試(說課)人員與招聘名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說課)人選。
(五)面試(說課)。由市招聘辦負責組織。面試(說課)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30%。
面試(說課)按照招聘人員報考職位分類進行,記分方法采用體操打分法,每個面試(說課)評審組由七名考官構成?脊儆僧惖仄刚埖膶<覔巍C嬖嚕ㄕf課)題本由招聘辦抽調相關專家、學者根據各崗位需求條件和掌握的基本技能,在封閉狀態(tài)下擬定,或從國家、省題庫調用。
每個面試(說課)室均設一名紀檢監(jiān)察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并實行入闈管理,確保面試(說課)工作的公平與公正。
應試同一單位人員面試(說課)結束,公布面試(說課)成績,同時公布考試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說課)成績×30%。
(六)體檢。依照總成績,按照招聘名額與參加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市招聘辦組織,指定一所縣(市)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體檢不合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總成績相同的,面試(說課)成績高者排前,面試(說課)成績仍相同的,由市招聘辦報請上級批準后確定。
(七)考察考核。市招聘辦組織用人單位相關人員,通過查閱檔案、座談等方式,對擬招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在綜合考察的基礎上寫出考察報告。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再遞補。
(八)公示。市招聘辦適時公布擬招聘人員名單,在各用人單位和市人保局同時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簽訂聘用合同。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異議的(有異議的需查清后)由市招聘辦核發(fā)聘用通知,并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xù)。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憑聘用通知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及時到市人保局辦理鑒證和相關手續(xù),確定人事關系。
公開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無教師資格證人員試用期延至一年,并在試用期間須取得教師資格證),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辦理入編、增資、調轉等手續(x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抵頂見習期。
被聘人員正式聘用后,享受本單位在編人員各項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待遇。
被聘人員須在用人單位工作滿5年以上,期滿方可變動聘用單位。
五、組織領導
為搞好公開招聘工作,成立涿州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名單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公室成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編委辦、市監(jiān)察局、市教育局等單位相關人員組成 。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招聘工作過程中,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等的人員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三)嚴肅招聘紀律。對下列有違反本規(guī)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隱瞞違法犯罪事實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由市招聘辦做出取消考試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決定。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五)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市監(jiān)察局舉報電話:0312-3979051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0312-3855215
附:《涿州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報名表》點擊下載
涿州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