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級成都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龍泉驛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教師公告
根據(jù)《成都市興賢人才咨詢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教師的公告》的相關規(guī)定和招聘工作安排,第一階段“定向招聘”工作已于7月14日完成,F(xiàn)就第二階段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要求
編制外聘用教師共計121人(含2016年補錄崗位),具體招聘崗位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我區(qū)合同期內的編制外聘用教師及協(xié)議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不在本次招聘范圍)。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或技能;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報名時已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在職教師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參加過邪教組織的;
(5)2017年8月1日之后畢業(yè)的在讀生;
(6)其他不適合從事教育工作的。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7年7月14日—7月19日(17:00截止報名);
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7月14日—7月19日;
網(wǎng)上繳費時間:2017年7月15日—7月19日(17:00截止繳費);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7年7月20日—7月21日;
筆試時間:2017年7月23日。
(二)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限內登陸報名網(wǎng)(http://www.bao-ming.ex2.www.ipv6.longquanyi.gov.cn/)進行注冊報名(不設現(xiàn)場報名)。
(三)報名程序
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報名注意事項等信息。
1.網(wǎng)上注冊
報考者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jīng)注冊的報考者可直接登錄報名,填報職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大小在20KB至60KB之間。不按規(guī)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資格初審和繳納報名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需在系統(tǒng)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報考人員修改后,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報名截止后,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
報考者提交報名信息成功后的1-2個工作日,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網(wǎng)絡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考全過程,在招考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四)報名繳費
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段登陸報名網(wǎng)站繳納筆試考務費(參照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xù)。
(五)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其他要求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資料提交成功后請不要重復提交。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考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網(wǎng)上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