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太原市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面向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校園招聘教師公告【133人】
根據中共太原市委組織部、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全面實行公開招聘的通知》文件精神,太原市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面向六所部屬師范院校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校園招聘崗位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身心健康;具備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20屆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院校應屆畢業(yè)生(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四)具有校園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條件。
(五)報考高中教師崗位須具有與報考崗位學科相符的高中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教師崗位須具有與報考崗位學科相符的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須具有與報考崗位學科相符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幼兒教師崗位須具有與報考崗位學科相符的幼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名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必須在2020年進行擬聘用人員公示前提供,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校園招聘采取發(fā)送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報名。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4日8:00—2019年11月1日18:00。報名人員須認真填報《太原市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面向部屬師范院校校園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并發(fā)送至各校園招聘單位指定的報名郵箱(見附件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校園招聘崗位中的1個崗位進行報名,報2個及2個以上崗位者視為報名無效。報名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并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一致,否則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其中報考人員報名所填寫的教師資格證學科應當與報考者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上所載明的學科完全一致,報名所填寫的專業(yè)應當與畢業(yè)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yè)完全一致。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校園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原因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報考者填寫報考信息后,下載打印《太原市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面向部屬師范院校校園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并不得改動,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校園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申請24小時內,各校園招聘單位通過發(fā)送郵件或電話通知考生的方式告知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2019年11月1日15:00前未接到通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再改報其它崗位。2019年11月1日15:00至11月1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或報考其它崗位。
(二)筆試
報考人數與各招聘崗位的招聘數之比超過5:1時增加筆試,筆試人員名單、筆試時間、筆試地點等通過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院校校園網公布。
筆試科目為教師公共基礎知識,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等。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考試時間為90分鐘,筆試總分為100分,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參加筆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三)資格復審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比例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復審時間和地點通過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院校校園網公布。
資格復審主要審查考生的各類證件的原件是否符合校園招聘條件?忌救宋窗匆(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按該崗位筆試成績通知下一名人員遞補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