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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根據(jù)省教育廳、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補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閩教規(guī)〔2022〕3號)、《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4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服務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4〕2號)和文件精神,壽寧縣2024年緊缺急需專項和公開招聘,目前完成第一輪招聘工作,經(jīng)研究決定,剩余12個崗位編制開展第二輪公開招聘,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省統(tǒng)考的筆試成績確定面試人選,最后按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折成百分制的50%+面試成績的50%]從高到低,擇優(yōu)招聘。
二、招聘崗位名額、對象與條件
1.面向地區(qū)為“壽寧”:①報名前已具有壽寧縣常住戶口的人員,及本縣生源在市內(nèi)外高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畢業(yè)生;寧德市、福建省常住戶口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②2024年7月31日(含)前結婚[結婚證上標注日期為2024年7月31日(含)前],且配偶符合相關戶籍要求。
2.往屆畢業(yè)生各崗位所需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2024年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各崗位所需的證書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報考時注明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
3.教師資格證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報考人員在報名截止日前通過考試但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在資格復核時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方可視為符合崗位要求的證書條件,F(xiàn)場資格審核時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4.學歷要求:
境內(nèi)學歷:報考人員的學歷,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簡稱“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認證;有學位條件要求的,應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wǎng)(簡稱“學位網(wǎng)”,http://www.cdgdc.edu.cn/)上查詢認證。
第二學士學歷: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xù)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取得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與對應本科專業(yè)相應證書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進行查詢認證。
境外學歷:持境外學歷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屬于國內(nèi)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我省“雙學位”“雙專業(yè)”學歷:根據(jù)《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yè)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yè)”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jīng)修讀達到畢業(yè)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yè)”證書的報考人員,在本省范圍內(nèi)承認其學歷、學位。
5.遵紀守法,品行良好,熱愛教育事業(yè),安心教育工作,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間出生)。
6.身體健康,符合教師資格體檢標準。
7.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招聘崗位名額、對象及條件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方式
1.補充招聘對象為參加2024年4月6日進行福建省2024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筆試的考生,報名時需提供成績報告單。
2.報名:2024年8月2日19:00前,應聘人員填寫《壽寧縣2024年補充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連同寧德市2024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報告單》,發(fā)送到指定郵箱:290321751@qq.com。應聘者報考時必須提供準確的報考信息,縣教育局對網(wǎng)上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和政策咨詢。報考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否則后果自負。
3.加分: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務基層項目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可以享受筆試成績加分。
加分項目直接加入筆試綜合成績總得分。享受加分對象應在網(wǎng)上報名時,填報享受加分情況,并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等相關證件材料到教育局登記確認。教育局將對加分情況進行公示。
4.現(xiàn)場確認:報名結束后,教育局組織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現(xiàn)場確認(時間、地點、隨帶材料,另行通知)。
5.面試: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擬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并列情況(按專業(yè)知識成績優(yōu)先),不足1:3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教學技能測試方式,面試相關工作另行通知。
具體面試、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另行發(fā)布。
四、招聘工作有關規(guī)定
1.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如果個別崗位進入面試的考生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未形成競爭的,面試成績70分為合格。招聘入圍成績計算方法:按省統(tǒng)考筆試成績(折成百分制)占50%[省統(tǒng)考綜合成績(含加分)÷150×100×50%],面試成績占50%(面試總分100分)之和為招聘入圍總成績(成績計算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有效數(shù)字)。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優(yōu)先(專業(yè)知識優(yōu)先)。
2.新招聘教師均按聘用合同管理并實行服務期限,要與用人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未達規(guī)定年限的不能申請調動,服務期未滿五年的不得調離本縣教育系統(tǒng)。
3.新招聘的相同崗位的教師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選擇相關學校崗位。除已定崗招聘之外,其余新招聘的教師充實到壽寧縣教育局下屬中小學任教。
4.招聘入圍者,按規(guī)定到指定醫(yī)院體檢,凡身體有不符合招聘教師有關規(guī)定的不予聘用,其名額按學科依次遞補。
5.報考人員在資格復核、面試、體檢、考核等環(huán)節(jié)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進入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工作應在各環(huán)節(jié)規(guī)定時間內(nèi)完成。
本方案由壽寧縣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