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瓦房店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滿足我市中小學辦學需要,按照《大連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大連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實施細則》的相關規(guī)定,由瓦房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教育局組織本市部分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發(fā)布
本次公開招聘2015年7月2日通過瓦房店市教育局網(wǎng)站、瓦房店市政府網(wǎng)站和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大連市人力資源市場網(wǎng)、大連人才網(wǎng)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計劃招聘200人,具體崗位數(shù)量和崗位要求見附件1:《2015年瓦房店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學科崗位計劃》。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7月10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附件1:《2015年瓦房店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學科崗位計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近5年內在公務員考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資格審查
由瓦房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瓦房店市教育局工作人員組成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應聘人員可在7月11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持相關證件到瓦房店市教師進修學校報名并參加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只允許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并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與考試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人員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報考同一崗位要形成形成一定競爭比例,當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未達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時,取消該學科崗位的招聘計劃或按比例縮減該學科崗位的招聘計劃,并通知被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報考人員進行崗位調整。對不同意調整或不能調整的報考人員取消本次考試資格,退還考務費。
(二)報名、資格審查程序
1、提交相關證件。包括:學歷學位證書、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還需提供打印的網(wǎng)上確認信息(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打印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打印教師資格證全網(wǎng)頁截圖)。已在瓦房店市公辦學校及幼兒園就職的事業(yè)編制人員不允許再報考,已在其他單位就職的在職人員報考時,需提供現(xiàn)單位允許報考的介紹信。上交的所有復印件不予返還,留存?zhèn)浒浮?/P>
2、提交報名表。應聘者需提交《2015年瓦房店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應聘報名表》(見附件2),考生須自行下載、填寫,按要求貼上本人照片后提交。
3、資格審查。由資格審查組對報考人員出具的相關證件以及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專業(yè)、年齡等招聘條件進行審查,審查合格方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繳費、領取準考證
1、繳納報名費。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需繳納報考考務費50元。
2、領取筆試準考證。報名人員于2015年7月18日上午7:30-11:30持本人身份證到瓦房店市實驗小學(地址:瓦房店市大寬街三段75號瓦房店市教育局東側)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一)筆試
1、考試形式:閉卷。
2、考試內容:考試科目為一科,試卷內容有兩部分。第一部分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和教育政策法規(guī)。第二部分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能力測試。試題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試卷滿分為100分。
3、筆試時間:考試時間為2015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
4、筆試要求: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要求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未按期參加考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加考試時,必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荚囬_始30分鐘后,遲到的報考人不允許進入考場。參加考試人員不允許提前交卷離開考場,要待考試終到時間后,統(tǒng)一交卷離開考場。
5、成績查詢:報考人員可于2015年7月19日20時后登陸瓦房店市教育局網(wǎng)查看筆試成績。
6、確定面試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2: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按2:1比例確定的最后一名人選筆試成績并列者,均為面試入圍人員。
筆試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設定合格分數(shù)線,對筆試后合格人員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未達到2:1比例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仍可進入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