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優(yōu)先發(fā)展戰(zhàn)略,促進我市基礎教育均衡發(fā)展,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結合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發(fā)展實際,決定公開選調14名在職在編優(yōu)秀普通高中教師到我市任教,現(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對象
安寧市外在職在編優(yōu)秀普通高中教師。
二、選調崗位及計劃
選調崗位為優(yōu)秀普通高中教師14名,選調崗位計劃詳見《安寧市2016公開選調優(yōu)秀普通高中教師計劃表》(附件1)。
三、選調條件
(一) 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計劃所需條件
1.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高中及其以上教師資格證,并取得中教二級及其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截止2016年6月2日);
4.州(市)級以上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截止2016年6月2日);
5.具有與選調崗位一致的三年(計算至2016年8月)及以上從教經(jīng)歷;
6.現(xiàn)工作單位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或在處分期間內的人員;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其他不宜參加選調的情形;
(4)在試用期的。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時間、地點、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 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21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現(xiàn)場報名地點:安寧市教育局203室(安寧市寧湖小學內,安寧市內可乘坐4路、6路公交車到達)
(4)網(wǎng)絡報名方式:將材料發(fā)至anjyjrczx@126.com,并通過電話(0871)68683114進行確認。
(5)聯(lián)系人:陸老師,聯(lián)系電話:(0871)68683114。
2.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1)《安寧市2016年公開選調優(yōu)秀普通高中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紙質一份;
(2)畢業(yè)(學位)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單位出具的與選調崗位一致的三年及以上從教經(jīng)歷證明,其他報名所需的證件(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聘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誠信承諾書(附件3);
(4)半寸證件照2張。
3.報名要求
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每個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多報者取消考試資格。
4.資格審查
(1)現(xiàn)場報名人員當場進行資格審查。網(wǎng)絡報名人員需本人攜帶報考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于2016年6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安寧市教育局203室(安寧市寧湖小學內,安寧市內可乘坐4路、6路公交車到達)進行資格審查。
(2)崗位選調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須達到1:2的比例,該崗位方能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遞減崗位選調數(shù)或取消該選調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考試采取說課和答辯的方式進行
1.考試對象: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
2.考試內容:包括說課、答辯,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
3.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2016年7月2日。
考試地點:安寧市和平學校(安寧市和平大道金色佳園西側,安寧市內可乘坐1路公交車到和平學校站下車即到)。
4.參加考試時注意事項
(1)考生憑考試通知書、身份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考生于考試當天上午8:00前到考點候考室候考,遲到20分鐘及以上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得參加考試。
5.考試成績
(1)總分100分,合格分為70分。
(2)現(xiàn)場公布考生成績,如出現(xiàn)考生成績并列的情況采取加試一道題測試的方法。成績將在安寧教育網(wǎng)公示5個工作日。
(三)體檢、考察
1.考察人選的確定
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每個崗位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選調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標準按照入職健康檢查標準執(zhí)行?疾靸热葜饕☉溉藛T的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
2. 本人自愿放棄、在公示期滿后無法聯(lián)系本人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名額的,由選調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經(jīng)審核同意后,按該崗位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
(四)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xù)
1.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在安寧教育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調動手續(xù),由選調單位按我市崗位設置有關政策組織開展崗位競聘,根據(jù)崗位競聘結果確定工資待遇。
五、選調工作紀律
(一)選調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紀委、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jiān)督。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和考察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選調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六、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調。
1.擬選調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聯(lián)系不上擬選調人員本人的。
(二)本選調公告由安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七、監(jiān)督電話
安寧市監(jiān)察局:0871-68699392
安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8699750
安寧市教育局: 0871-68683032
附件1:安寧市2016年公開選調優(yōu)秀普通高中教師計劃表
附件2:安寧市2016年公開選調優(yōu)秀普通高中教師報名登記表
附件3:安寧市2016年公開選調優(yōu)秀普通高中教師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
安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安寧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