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華瑤族自治縣第三民族中學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滿足我校教育發(fā)展需要,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學校面向社會第二次公開招聘6名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我校共計劃招聘教師6名。報考人員可通過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yz12333.cn)、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jh.gov.cn)查閱相關信息。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77年7月2日至1998年7月2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各崗位具體年齡要求以崗位表規(guī)定的為準;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各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見附表1);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近3年內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江華縣的在編教師以及暫未入編的特崗教師;2016年我縣新教師招聘已被其他學校錄用的;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錄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2)現(xiàn)場報名地點及時間。
報名地點設在江華縣教育局大會議室;報名時間2016年7月2日至7月4日。聯(lián)系人:柏志良 電話:13787677520.
(3)報名要求。
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報名。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或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和3張近期同底1寸彩照【應屆畢業(yè)生帶“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空白件)、“畢業(yè)生推薦材料”(含畢業(yè)學校出具并蓋學校公章的學業(yè)成績單)】。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招聘考試錄用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合格者,填寫《江華瑤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專業(yè)要求審核參照《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進行。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所學專業(yè)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但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yè)相近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縣教師招考領導小組認定是否可以報考。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認定的結果為準。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16年8月20日前取得。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聘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考崗位。
(二)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崗位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1:3,對報名人數(shù)未到達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對少數(shù)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招考領導小組同意并報市人社局批準,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降低開考比例,有關事項再另行公告。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考。
(2)筆試內容。高中課程相應學科知識。
筆試實行百分制。
(3)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地點設在江華縣教育局大會議室,筆試時間2016年7月7日上午8:30—10:30。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
報考人員于2016年7月6日憑本人身份證分別到江華縣教育局大會議室領取。
(5)筆試成績公示。
2016年7月7日13:30——15:00,地點:江華縣教育局公布欄。
(6)面試名單公示時間。
2016年 7月7日15:00,地點:江華縣教育局公布欄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2016年 7月8日
8:00——8:30抽簽確定面試順序;
9:00——9:30第一名考生備課,每位考生備課時間為30分鐘,面試形式為說課,時間12分鐘,成績當場公布。每位考生依次備課及面試;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實行百分制。
(3)面試對象: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如出現(xiàn)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入圍面試。
當出現(xiàn)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情況,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
對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面試對象可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對面試時形不成有效競爭的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應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實際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平均分或達到70分,方可作為體檢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