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面向社會人員認定初級中學、小學以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按廣東省教育廳的有關要求,2016年面向社會人員認定初級中學、小學以及幼兒園教師資格需對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社會人員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測試對象
(一)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小學以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社會人員;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請關注深圳市教育局網站,教學能力測試由深圳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
(二)雖是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人員
二、測試時間
(一)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考生請于12:30-13:00點前入場。
(二)具體參加測試人員分組名單和測試時間詳見《2016年南山區(qū)教育局面向社會人員認定初級中學、小學以及幼兒園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分組安排表》(附件1)。
(三)參加測試人員應在下午12:30-13:00前到達指定候考室抽簽。遲到超過30分鐘的,取消測試資格。
三、測試侯考地點
南山區(qū)社區(qū)學院即蛇口培訓中心(地址:蛇口育才路7號,地鐵站:2號線水灣站,C出口,往育才路。公交站臺:招商大廈站,聯合醫(yī)院站,蛇口花果山站)五、六樓。
四、測試內容
測試分模擬上課和現場問答兩部分,總成績分別為100分。模擬上課成績和現場問答成績分別達到合格線(即60分)以上方為合格。模擬上課時間為7分鐘,現場問答時間為3分鐘。模擬上課內容由申請人按照申請教師資格種類和申請任教學科(課程)從我區(qū)現行的初級中學、小學以及幼兒園教材中自選。
重要提醒:考生需自行準備教材、教案各一式四份,其中三份交評委。
五、測試程序
測試均以口頭形式進行,不得宣讀或背誦書面材料,無需制作課件。具體程序如下:
(一)參加測試人員根據安排到指定候考室,憑本人身份證和銀行出具的繳費憑證進場,非參加測試人員不得入場,考生進行抽簽決定測試順序。
(二)經評委提示后,參加測試人員首先進行7分鐘的模擬上課。
(三)模擬上課完畢后,進行3分鐘的現場問答,由評委提問,參加測試人員回答,必要時評委可以追問。
(四)測試結束后,參加測試人員立即退場,不得在考場及附近逗留。
六、測試收費
(一)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的規(guī)定,參加測試人員須繳費240元。
(二)請考生自行截圖打印繳款通知書(附件2),持該通知書到市內任一中國銀行網點柜臺支付,同時領取繳費收據和憑證。參加測試前,考生須將銀行開具的繳費憑證(單據)交與工作人員。
(三)繳費時間截止至2016年10月10日17:00,逾期未能完成繳費的考生,不安排測試。
(四)特別提醒。銀行柜臺繳費時請務必填寫“繳款通知書”中間“轉賬時必須填寫的信息”項目所示的“深圳非稅020001……”開頭的一串文字與數字組合。因沒有正確填寫該信息而導致繳費失敗的考生,不安排測試。
七、注意事項
(一)申請本次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如對公布的測試結果有異議,請于10月15日下午17:00前實名向區(qū)教育局提出書面意見,我局將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進行復核,逾期不再受理。
(二)現場測試遲到30分鐘者,取消測試資格。
(三)參加測試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室內安靜,不得隨意離開候考室,進入考場時須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違反考場紀律的,一經發(fā)現,取消測試資格。
(四)不準冒名頂替、請人替考,有上述行為者取消測試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測試成績于10月18日16:00后在南山教育信息網公示專欄公布。
附件1:《2016年面向社會人員認定初級中學、小學以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分組安排表》
附件2:繳費通知書
南山區(qū)教育局
2016年9月30日
附件1:《2016年面向社會人員認定初級中學、小學以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分組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