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張家港市2023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公告》要求,按照網(wǎng)上申請、體格檢查、現(xiàn)場確認、犯罪記錄核查等相關程序,經審定,678人通過資格認定,F(xiàn)將認定結果予以公示(見附件1)。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如有問題,請在公示期內向張家港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聯(lián)系電話:56329836。
公示期結束后,有關證書領取事項說明如下:
1.領取方式為郵寄的申請人,請保持手機暢通,證書將于2023年6月下旬寄出,請注意查收。
2.自取證書的申請人請及時微信掃“預約碼”完成預約,并在預約時間內憑預約信息到達領取現(xiàn)場,未預約或不在預約時間段內的不予受理。請于6月28~30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00-5:00到張家港市教育局服務大廳(老宅路133號)領取,其中非應屆生請于6月28-29日領取,應屆生6月30日領取。請現(xiàn)場告知工作人員公示名單中的報名號,出示身份證原件和相應畢業(yè)證書原件(應屆生)。
3.若委托他人代領證書,請受委托人于指定時間攜帶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相應畢業(yè)證書原件(應屆生)、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委托書(見附件2)等材料到現(xiàn)場領取。
4.郵寄或自取的材料中,包含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其中認定申請表應轉交所在單位或人才服務中心,存入申請人人事檔案,遺失不補。
5.現(xiàn)場領取證書時,申請人須全程佩戴口罩,自帶黑色水筆。
附件:1.張家港市2023年上半年第一次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幼兒園、小學、初中)公示名單.xls
張家港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