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2014年省政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遼人社(2014) 33號)和有關文件規(guī)定,現(xiàn)將遼寧省司法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專業(yè)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個別優(yōu)秀的,可適當放寬;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名。本方案中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5月31日。
二、招聘組織與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由省司法廳干部人事處會同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具體內容詳見《2014年遼寧省司法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見附件1)。
四、招聘步驟
(一)報名。時間:2014年6月12—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地點:沈陽市皇姑區(qū)崇山東路38號甲—遼寧省司法廳6樓6612房間(沈陽市內乘坐213、245、299、162路公交車,北塔站下車西行100米即是)電話:024-31966166。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與資格審查相結合的方式。應聘者登陸遼寧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并填寫《2014年遼寧省司法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信息登記表》(見附件2),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證明個人能力、資歷的有關材料,包括工作經歷證明、工作期間任職資歷證明、論文著作成果、獎勵情況、工作期間主要業(yè)績成果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的報名地點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者,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寸版4張。
應聘者應嚴格遵守報名誠信制度,認真衡量資格條件,實事求是地填寫報名表。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資格。
(二)考核?己瞬扇∶嬖嚨姆绞竭M行。由省司法廳干部人事處會同用人單位及相關專家組成考核組,根據(jù)應聘者的素質、能力、業(yè)績等方面情況,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擬考核人選。擬考核人選名單及考核的時間、地點,請關注遼寧人事考試網(wǎng)。
(三)體檢。根據(jù)面試排序情況,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體檢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應聘者體檢合格后,由省司法廳干部人事處會同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其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核,確定擬聘人選。考察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
(五)公示和聘用。擬聘人選確定后,由省司法廳通過遼寧人事考試網(wǎng)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曰。對公示有異議的人選,由用人單位進行認真調查核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后,如因取消資格、擬聘人選自愿棄權等原因出現(xiàn)空缺的,不再遞補。公開招聘期間,應聘者如不按規(guī)定參加體檢、辦理有關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等,視為自動棄權。
(六)聘用。為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選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并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等按遼寧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相關文件執(zhí)行。
五、其他
(一)應聘者從報名至考核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lián)絡。否則,后果自負。
(二)政策咨詢電話:
省司法廳干部人事處:024-31966166
其它未盡事宜,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2014年省政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遼人社(2014) 33號)中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1、2014年遼寧省司法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rar
2、2014年遼寧省司法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信息登記表.rar
遼寧省司法廳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