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章丘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優(yōu)化人員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按照《濟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濟人字〔2007〕91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縣(市)區(qū)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濟人字〔2009〕96號)有關規(guī)定,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xiàn)將2014年章丘市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所應聘工作。
3、年齡40周歲以下,1973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現(xiàn)役軍人不得應聘,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應聘;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人員所在的單位和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由我省統(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1年、2012年續(xù)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可以報考定向職位(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考錄政策)。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并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鶎雍蜕a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入學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yè)生,如果符合職位規(guī)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職位。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報考人員在基層工作的時間足年足月累計為2年。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繳費網站:章丘人事考試網(www.zqrsks.com)
報名時間:2014年11月28日8:00-11月30日12:00
查詢時間:2014年11月28日8:00-11月30日18:00
繳費時間:2014年11月28日8:00-12月01日12:00
咨詢電話:83212220 83228400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錄章丘人事考試網,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單位和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和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章丘市事業(yè)單位招聘。
2、資格初審。章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確認結果。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人數3倍的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對招聘計劃崗位取消的應聘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給予一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的機會。報考定向招聘崗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若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比例的,則取消定向招聘計劃,取消的定向招聘計劃調整到相應同類非定向招聘崗位(即將章丘市人民醫(yī)院綜合管理A崗位的招聘計劃調整到綜合管理B崗位)。
3、網上繳費。報名人員在網上提交應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錄章丘人事考試網(www.zqrsks.com),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指定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章丘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參加面試時使用),并于2014年12月3日—5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名筆試考務費每人4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先按規(guī)定程序網上繳費。應聘人員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12月2日到章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章丘市繡水大街4100號5號辦公樓三樓機關事業(yè)單位綜合管理10號窗口)辦理現(xiàn)場確認和減免(退款)手續(xù)。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均采用百分制計分。
(一)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邏輯判斷推理能力、基本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基本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等。筆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不指定統(tǒng)一的復習教材,不舉辦考前輔導班。
筆試時間為12月6日,上午9∶00-11∶00。考點、考場在準考證上注明。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招聘計劃和應聘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合格人數出現(xiàn)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要求的,最低可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1:2比例要求的,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面試人選確定后,在章丘人事考試網上公布。面試人選須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棄權。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面試前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章丘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學歷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均須在2014年11月28日之前取得)、居民身份證、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時所用照片必須是同一底版的)等。同時,在職人員(含服務期未滿的“三支一扶”畢業(yè)生和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等)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業(yè)畢業(yè)生,還要提交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等相關證件材料;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須在2014年11月28日之前取得)。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逾期未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還要出具當年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報到證。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三)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面試評委由7人組成。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采取每項評分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算出要素平均分,各要素平均分之和為應聘者的面試成績。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個別崗位擬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現(xiàn)場實際應試人數低于1:2比例的,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核減招聘計劃;計劃招聘1人的,實際面試應試人數只有1人,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其聘用總成績不得低于其他符合進入面試比例崗位的最終聘用人員最低分數,并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實際沒有面試應試人員的招聘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全部考試項目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單位和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聘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到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如招聘單位同一崗位中出現(xiàn)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選,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對成績相同者重新組織面試,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選。(在考核體檢時,對因棄權或考核、體檢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額遞補)。
四、體檢考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體檢費用個人承擔。招聘單位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參照《山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辦法》規(guī)定實施考核。
應聘人員因棄權、體檢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體檢考核范圍人選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應聘人員筆試成績、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名單、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選名單和進入聘用范圍人員名單均在章丘人事考試網(www.zqrsks.com)予以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填寫聘用審批表,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由招聘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監(jiān)督檢查
招考工作實行政務公開,最大限度地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jiān)督,同時,積極配合紀檢、監(jiān)察部門加強對考試聘用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對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單位和個人,嚴肅查處,堅決糾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監(jiān)督電話:83361566 83212220
咨詢電話:83212220 83228400
附件:2014年章丘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rar
章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