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編辦、省財政廳《關于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意見》(豫人〔2007〕55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印發(fā)的《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fā)〔2006〕2號),結合用人單位實際,經縣政府同意,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事業(yè)單位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
一、招聘崗位計劃、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計劃
共招聘4名。其中縣電視臺招聘2名(男、女各1名),縣文化藝術中心管理所招聘2名(男、女各1名)。
(二)招聘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同時具備崗位所需
的學歷要求;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擬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對象要求
1、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招生且未就業(yè)的全日制
本科及以上學歷播音與主持、廣播電視新聞專業(yè)畢業(yè)生(有3年以上播音主持工作經驗,且取得《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從業(yè)資格考試合格證》的,學歷可放寬至普招大專學歷);
2、具有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3、男身高170㎝以上,女身高160㎝以上; 4、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詳細招聘計劃及崗位見《平輿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擬聘用崗位表》。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3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在全日制院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5、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5年8月15日至17日下午6:00(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二)報名地點:平輿縣青少年活動中心(平輿縣文化路中段266號)
(三)報名辦法:本次報考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四)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寫的《平輿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同時提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2張及本人電子照片(須與報名表粘貼照片同底版,紅底,jpg格式,大小為156×114像素,30kb以下)。
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普通話證、就業(yè)報到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上述證件原件審驗后退回,只留復印件各1份。符合放寬學歷的報考者還須提供3年以上播音主持經驗證明和與《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從業(yè)資格考試合格證》。
(五)報考者現(xiàn)場進行信息采集,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收取考務費。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fā)現(xiàn)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面試、聘用資格。同時建立誠信檔案,凡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三年內不準在我縣人社部門組織的各類考試中參加報考。
平輿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ingyu.gov.cn)、平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pyxrsj.gov.cn)為本次平輿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專用網站,有關考試聘用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fā)布,請報考者注意查詢。有關表格請報考者從上述網站自行下載。
三、面試
根據(jù)行業(yè)特點,本次招聘采取面試的方式,全程委托異地考官進行。
(一)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基本形象、才藝展示和朗讀占55分;試鏡、試播占45分。
1、基本形象、才藝展示和朗讀主要內容:自我介紹及基本形象、個人才藝展示,朗讀200字左右短文。
2、試鏡、試播主要內容:考生須按播音員、主持人的標準進行形象設計和著裝并試播300字左右的消息。
(二)面試成績=基本形象、才藝展示和朗讀成績+試鏡、試播成績
四、體檢
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規(guī)定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空出的名額從參加面試的考生中按照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五、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與政審。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fā)〔2006〕2號)規(guī)定,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實施?疾觳缓细裾呷∠赣觅Y格,空出的名額按照面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合格后對其考察。
六、審核與聘用審批
對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采取適當方式公示7天。對公示期間反映出來的問題,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核實處理。
公示結束后,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縣人社局、編委辦等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不服從分配或自愿放棄人員,取消應聘資格,空出的名額按照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新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人事代理和合同管理。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工資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合格的人員分別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七、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要在平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全程監(jiān)督參與下進行,認真貫徹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加強協(xié)調,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格條件、標準、程序和回避制度,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增加工作透明度,堅持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本簡章由平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平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