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協機關事務中心是省政協辦公廳下屬的公益一類正處級事業(yè)單位,主要任務是承擔省政協機關事務保障和服務民主大樓等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更好地發(fā)揮服務保障作用,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一)崗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9名工作人員。詳見《省政協機關事務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guī)定;
2.思想政治素質較好,團隊合作意識較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詳見附件1);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
5.身體健康;
6.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guī)定。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其他不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應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公益一類事業(yè)編制,執(zhí)行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6年5月16日8:00—5月19日17:00。
(二)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進行報名、填寫個人信息、提交相關材料。
(三)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應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位應聘人員只可報考1個崗位。報名截止后,初審合格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2.應聘人員要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報名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并依法進行處理。
3.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yè)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yè)代碼不一致的崗位。
4.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對未按時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5.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員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之前資格復審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6.落實回避規(guī)定要求,凡與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
(四)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省政協辦公廳人事處
聯系電話:020-38308390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qū)廣州大道中87號
郵政編碼:510600
(五)資格審查:
省政協辦公廳人事處根據招聘的資格條件和收到的應聘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初審的考生可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自行打印準考證,時間自2016年5月26日8:00至27日17:00。若初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則該崗位招聘計劃中止。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忌鷳{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未按時到達考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作答形式,主要考察公共基礎知識、政治常識、法律常識和應聘崗位必需的專業(yè)知識,不指定參考書。筆試嚴格執(zhí)行公開招聘考試紀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績和應聘資格。
2.筆試時間和地點。初定于6月初舉行,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3.筆試成績和查分。筆試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成績在政協廣東省委員會辦公廳官網(www.gdzxb.gov.cn)公布?忌鐚Τ煽冇幸蓡枺梢栽诔煽児贾掌3個工作日內,下載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附件3),送省政協辦公廳人事處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一次。查分的范圍限于:(1)主觀題卷面有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有誤的;(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3)有違紀、違規(guī)、異常記錄的。省政協辦公廳人事處收到查分申請后,將在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做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成績的,省政協辦公廳將更改公布的成績,并通知因成績更改受到影響的考生。
4.確定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3﹕1的比例,在各崗位合格的考生中確定面試人選(如不足3:1比例,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
5.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在名單公布后需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用人單位應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并進行資格復審。面試人選及面試時間、地點、資格復審等事項將在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政協廣東省委員會辦公廳官網公布。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證件、證明材料均為原件和復印件):(1)持準考證、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及社保清單等)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與網上報名時所用的照片一致)參加資格復審,其中,報考者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正式工作人員的,還應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2)如為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二)面試:
1.面試方式。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個人綜合素質和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2.面試組織?忌殤{身份證原件在面試前30分鐘到達候考室,統(tǒng)一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結束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忌诿嬖嚦煽兺ㄖ獣虾炞执_認。
3.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
(三)考試綜合成績與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
根據各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并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政協廣東省委員會辦公廳官網公布名單。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體檢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要求進行,由省政協辦公廳統(tǒng)一組織,費用由省政協辦公廳承擔。體檢人員須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到達指定地點集中。對于證件攜帶不齊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的體檢人員,按自動棄權處理。
(二)考察:
考察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
(三)遞補事宜:
因面試人選出現空缺、個人放棄聘用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在公示時將專門說明。
六、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選,名單通過廣東組織工作網、政協廣東省委員會辦公廳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選,由省政協辦公廳人事處按有關規(guī)定報批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公示影響聘用的擬聘人選,經我廳紀檢機構確認后,將取消其聘用資格,按有關規(guī)定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額遞補,并報批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本公告由省政協辦公廳負責解釋,招聘工作由省政協辦公廳紀檢機構負責監(jiān)督。
舉報或投訴電話:020-38308589。
政協廣東省委員會辦公廳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