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為我縣公安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工作人員4名,分別為法學職位2名、播音與主持職位1名、化工職位1名。具體招聘計劃、專業(yè)、學歷等要求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
5.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應屆畢業(yè)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不限戶籍和生源地,其他人員應為濰坊市常住戶口或濰坊市生源。
7.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之間(1986年11月1日至1998年11月1日期間出生)。
8.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得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8日—30日,共3天。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縣城新華路4725號)。
2.報名要求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就業(yè)報到證、戶口簿(戶籍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提交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人事檔案托管人員應由托管單位出具證明),同時攜帶《2016年臨朐縣公開招聘公安局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請從網上自行下載并準確填寫)、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筆試考務費40元。
一個職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相應減少或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其減少或取消的計劃經研究后可調整到其他職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應聘人員須于2016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公務員管理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3.現場目測
目測條件: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目測不合格者不再進行資格審查。
2016山東臨朐縣招聘公安局事業(yè)單位人員4人公告(2)
2016-11-21 17:07:11 來源:濰坊人事考試中心分享到: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按照《簡章》要求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筆試采取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6年12月3日上午9:30—11:00
報考人員須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筆試成績和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在“臨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lqxrsj.gov.cn,下同)”上公布。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反應應變、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及能力。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試題為通用題型。每名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為8分鐘,其中思考時間4分鐘,答題時間4分鐘。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統(tǒng)一向面試人員宣布。
面試時間、地點、要求等其他事項另行通知。面試考務費70元。
面試結束后,播音與主持職位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其他職位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確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四)體能素質測評
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測評報考人員的身體素質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測評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測評項目為男1000米、女800米,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縱跳摸高。凡是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測評成績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體能素質測評不合格的,取消體檢和考察政審資格。
體能素質測評合格的,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體檢、考察政審范圍人員。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政審范圍人員名單,在“臨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開發(fā)布。
五、體檢、考察政審
統(tǒng)一組織進入體檢、考察政審范圍人員到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統(tǒng)一組織體能測評達標人員到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錄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錄用資格。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政審?疾彀凑盏虏偶?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yōu)的導向,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疾旖Y果作為確定錄用人員的依據之一。
對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者,取消其應聘資格,所空缺職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聘用
體檢、考察政審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臨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有問題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所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相關部門辦理調動、派遣、聘用等手續(xù)。由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咨詢電話:0536-3097032 0536—3212312
臨朐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11月21日
2016年臨朐縣公開招聘公安局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