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以下簡稱招聘單位)是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承擔北京教育督導與教育質量評估研究、督學研究、學前教育督查等工作。
根據(jù)國家和我市就業(yè)工作的相關要求和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工作需要,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5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2024年度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治立場堅定,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敬業(yè)精神和道德修養(yǎng),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四)應聘人員須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應屆畢業(yè)生指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的非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北京生源畢業(yè)生)。
(五)崗位任職條件中年齡要求計算方式:以35周歲及以下為例,指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以此類推。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符合《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有關要求。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4年4月1日9時至2024年4月9日17時。
(二)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將以下材料電子版發(fā)送至指定郵箱zhaimengxu@bjedu.cn,郵件標題為:“姓名-手機號-應聘崗位”。請將以下材料生成PDF掃描件按照“序號+材料內容”命名,形成壓縮包并以附件形式上傳。請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投遞,逾期無效。
1.《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2024年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手寫簽名;
2.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本科至最高學歷);
3.簡歷;
4.崗位要求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材料。
(三)資格審查及結果
報名截止后,招聘單位將根據(jù)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初步審核。初審合格者招聘單位將通過郵箱和電話形式通知審核結果。
(四)現(xiàn)場復審
招聘單位對初審合格者進行現(xiàn)場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將復審材料按如下順序排列。
1.應屆畢業(yè)生
(1)《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2024年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手寫簽名;
(2)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成績單和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如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社會人員
(1)《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2024年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手寫簽名;
(2)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5)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本科至最高學歷);
(6)檔案在人才中介機構存放的需提供存檔證;
(7)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如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四、筆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2024年4月20日(周六)9:00-11:30
考試地點: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
北京市西城區(qū)西四北三條32號
(二)考試科目
《公共基本能力測驗(專技崗)》150分鐘
(三)考試形式
《公共基本能力測驗(專技崗)》采用主客觀相結合的形式,考生須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四)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參照《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基本能力筆試大綱(試行)》(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人事考試服務頻道知識園地欄目下載)。
(五)筆試成績公示
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招聘單位官方網(wǎng)站(http://jyddpgy.bjedu.cn/)進行公示。
五、面試安排
(一)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原則上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員達不到1:5比例的,按實際入圍面試人員進行面試。
(二)面試將全程錄像錄音。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要求見“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2024年公開招聘面試的公告”。此公告將與筆試成績一同在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官方網(wǎng)站進行發(fā)布。
六、考察、體檢
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綜合成績排名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等額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選。
招聘單位統(tǒng)一組織考察、體檢工作,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人事檔案等,體檢標準參照有關體檢標準執(zhí)行。
七、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招聘單位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信息將在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官方網(wǎng)站(http://jyddpgy.bjedu.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jīng)開始,如再出現(xiàn)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入職手續(xù)。
八、其他規(guī)定
(一)從報名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lián)系暢通,因電話聯(lián)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應聘者應按照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體檢、調檔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規(guī)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核工作貫穿于本次公招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者取消聘用,當事人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招聘單位對資格審核結果具有最終解釋權。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
翟老師8964591315810820115
附件:1. 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2024年度招聘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