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廈門市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廈委辦〔2005〕38號)和《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下放精簡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廈府〔2015〕16號)中“區(qū)屬事業(yè)單位(不含參公事業(yè)單位)人員招聘考試”下放各區(qū)承辦實施的精神等相關文件精神,廈門市同安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qū)人社局”)決定組織廈門市同安區(qū)所屬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招聘編內工作人員考試(2022年5月),F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平臺和考務信息通知平臺
1.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借用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廈門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請報考者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
2.本次考試的后續(xù)考務信息通知,請報考者自行登錄廈門市同安區(qū)政府網站通知公告欄進行查閱(以下簡稱“網上考務信息通知”,網址:http://www.xmta.gov.cn),請自行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信息請直接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
三、報考須知
《廈門市同安區(qū)所屬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招聘編內工作人員報考須知(2022年5月)》(附件1,以下簡稱“《報考須知》”)屬于簡章的組成部分,請報考者認真閱讀并遵守。
四、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
2022年5月13日10:00—5月19日17:00
請登錄“報名系統(tǒng)”如實、準確填寫(修改完善)個人信息,并提交個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jpg格式,規(guī)格200K以下)。
(二)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
2022年5月13日10:00—5月20日12:00
(三)申訴
2022年5月13日10:00—5月20日17:00
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報名系統(tǒng)”進行申訴。
(四)打印準考證
2022年6月8日10:00起自行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上網打印。
(五)筆試時間
初定2022年6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具體時間和要求詳見準考證及“網上考務信息通知”的公告。
特別提醒:
1.上各類截止時間均為程序設定,時間一到將自動關閉。
2.本次考試不收報名費,每個報考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得更改,并以通過資格初審的崗位參加考試。
五、考試辦法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要求副高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招聘崗位報考比(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之比,下同)不超過5:1時可以免筆試,但當報考比超過5:1(不含5:1)時,所有應聘人員均須參加筆試。其他崗位的應聘人員均需參加筆試。
免筆試崗位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區(qū)人社局研究同意并事前報備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在“網上考務信息通知”另行公告。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主要內容為崗位相關知識(詳見附件2),卷面分100分,題型全部為客觀題,考試時長2小時。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時請正確填(涂)準考證號碼,否則以“0”分計。
2.符合筆試加分規(guī)定的加分對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證明材料等詳見《報考須知》。
3.筆試成績=筆試卷面分+加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二)資格復核
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面試人數與擬聘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資格復核人選。筆試成績合格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合格實際人數確定。免筆試崗位的報考者均須參加資格復核。
資格復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區(qū)人社局負責。資格復核具體時間、地點和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將在“網上考務信息通知”另行公告。無故缺席資格復核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復核的人員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為通過資格復核人員。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擬聘人數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報考者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由面試評委進行當場打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詳見《面試通知書》和“網上考務信息通知”的公告。
(四)綜合總分
綜合總分合格線為60分。具體計算公式為:
1.免筆試參加面試的:綜合總分=面試成績。
2.有筆試和面試的:綜合總分=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對于綜合總分相同者,按以下順序進一步確定名次排列:
1.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
2.若筆試成績依然相同,符合國家、福建省或廈門市文件規(guī)定優(yōu)先對象的,優(yōu)先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若無優(yōu)先對象,可由考生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簽名同意自行采取簡易方式確定最終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選,或由面試組織部門組織他們重新進行面試,取重新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六、體檢和考察
從筆試、面試和綜合總分均合格者中,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對象。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七、公示
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網上考務信息通知”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八、遞補
資格復核環(huán)節(jié),因考生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參加人數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可在規(guī)定時限內,從報考該崗位且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后、辦理聘用手續(xù)前,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報考人員放棄資格等,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研究提出意見,經區(qū)人社局同意后決定是否遞補(每個聘用名額原則上僅可遞補一次)。
已辦理本次招聘人員入職審批手續(xù)的,擬聘用人員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出現的名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九、聘用手續(xù)辦理
公示結果無異議,或經招聘單位會同主管部門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應于公示期滿后3個月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xù)所需的材料(含個人人事檔案),因情況確實特殊、無法在上述期限內提供完備資料的,與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協(xié)商同意并書面承諾后可適當延長材料提交時限(延長時限原則上不超過2個月),否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十、其他事項
(一)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次公開招聘由區(qū)人社局商區(qū)紀委監(jiān)委實施監(jiān)督。
(三)報考者在“報名系統(tǒng)”中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四)招聘政策、招聘條件等問題可在工作日上班時間咨詢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聯(lián)系方式查閱“報名系統(tǒng)”或附件2)。
網絡技術問題,可在工作日上班時間咨詢網站技術人員(0592-5359692)。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疫情防控相關要求詳見《報考須知》。
本簡章僅適用于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會同區(qū)人社局解釋,必要時另行補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