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縣教育局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面向教育系統(tǒng)所屬各學校公開選聘工作人員10名。為做好此次公開選聘工作,根據(jù)人事部6號令、《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中共永興縣委辦公室永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琅d縣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永辦發(fā)〔2023〕10號)等文件精神,現(xiàn)將公開選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和職數(shù)(共10名)
(一)縣教育事務中心專技或管理崗位1名;
(二)縣教育教學服務中心專技或管理崗位6名;
(三)縣教育招生考試院專技崗位2名;
(四)縣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專技崗位1名;
二、選聘范圍和條件
(一)選聘范圍
縣教育系統(tǒng)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階段在編在崗具有“三同”(即同編制、同經費、同身份)性質的工作人員。
(二)選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適應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4.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能條件和其它條件(見附件1)。年齡條件45周歲以下指1978年7月5日后出生,年齡條件40周歲以下指1983年7月5日后出生。
5.2020、2021、2022學年度師德師風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2020、2021、2022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不得選聘的情形
1.在現(xiàn)單位工作未滿一年(2023年暑期異動人員視同在新單位工作滿一年)。
2.在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試用期未滿的人員。
3.尚未入編的特崗教師。
4.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組織處理尚在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參與選聘。
5.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參與選聘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的原則和方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面試、實績考核和崗位適應度測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選聘總分值為100分,其中面試占50%,實績考核占20%,崗位適應度測評占30%,綜合得分高的擇優(yōu)調入局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永興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不接受網(wǎng)絡報名)。
4.資格審查。報名時對報考者的有關證件、資料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并適時將審查合格的人員名單在縣教育局一樓公示欄進行公布。選聘崗計劃與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小于1:2。公開報名后若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則取消或核減選聘計劃數(shù)。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資料:填寫完整的《2024年永興縣教育局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手寫簽名)、報考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均可)、教師資格證、學歷證、工作經歷證明、近三學年師德師風考核結果、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等證明資料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張。
(二)面試(實行100分制評分,按50%計入綜合成績)
1.面試對象: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2.面試地點:永興縣朝陽實驗小學。
3.面試時間:7月14日8:30時開始(考生于8:00時前到達考點,8:00時關閉考點)。
4.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時間為10分鐘。
4.面試內容:選聘崗位相關內容。
5.面試評委:由縣人社局負責從縣外的專業(yè)評委庫中隨機抽取。
6.面試評分幅度:實行百分制評分。評分幅度統(tǒng)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最高分為95分,即在70-95分區(qū)間內評分。對于出現(xiàn)面試者沒有回答或者回答時出現(xiàn)重大錯誤等情況的,由主評委召集各評委進行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7.面試成績:采取計算平均分的方法進行。即對每組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評委人數(shù)(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選聘。
(三)實績考核(實行100分制評分,按20%計入綜合成績)
1.考核對象:資格審查合格且面試成績70分(含70分)以上者。
2.考核時間:7月22日-7月23日(考核佐證材料提交截止時間2024年7月19日18:00)
3.考核內容:由考核對象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獲獎情況、師德師風考核情況共三個部分組成。
(1)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35分):考核對象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考核評優(yōu)一次計10分,當年記功的另加計5分。該項得分最高不超過35分。
(2)近三年獲獎情況(35分):考核對象獲縣級以上(含縣級)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不含縣政府嘉獎及年度考核記功獎項),國家級每次計10分,省級每次計8分,市級每次計6分,縣級每次計4分;獲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獎勵的,國家級每次計8分,省級每次計6分,市級每次計4分、縣級每次計3分。同一年度同一事項獲不同層級表彰獎勵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予以加分。該項得分最高不超過35分。
只統(tǒng)計落款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的表彰獎勵,頒獎單位與獲獎時間以落款單位、時間為準;表彰獎勵以榮譽證書和通報文件等資料為審核依據(jù)。
(3)師德師風考核情況(30分):考核對象近三學年(2020-2022)師德師風考核,優(yōu)秀等次每次計10分,良好等次每次計5分,合格等次不計分。該項得分最高不超過30分。
(四)崗位適應度測評(實行100分制評分,按30%計入綜合成績)
1.測評對象:根據(jù)面試成績×50%+實績考核成績×2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選聘崗位1:2的比例確定測評對象,入圍最后一名如成績并列,一并納入測評對象。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納入測評對象。
2.測評時間、地點和測評方式、內容等另行公告通知。
(五)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面試成績×50%+實績考核成績×20%+崗位適應度測評成績×30%。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六)考察
按照選聘崗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如末位入圍者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分較高者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饔煽h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如因入圍的考察對象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現(xiàn)崗位空缺,可按照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新的考察對象,但每個崗位只遞補1次。
考察時須分別在調入、調出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人大機關紀檢組、縣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室和縣人社局考試院統(tǒng)一受理公示期間的舉報。
舉報電話:
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人大機關紀檢組:0735-5522186。
縣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室:0735-12380-6。
縣人社局人力資源考試院:0735-5535953。
(七)審核
縣教育局根據(jù)面試、實績考核、崗前適應度測評、考察等情況提出擬聘用人選建議名單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審核。
(八)研究決定
根據(jù)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審核情況,縣教育局召開黨委會議研究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九)辦理聘用手續(xù)及備案
縣教育局黨委研究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按程序辦理聘用有關手續(xù)。研究確定的結果在10個工作日內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備案。
六、工作要求
(一)選聘人員按照要求報名,服從統(tǒng)一組織和安排。如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情形,取消報考資格。
(二)參與選聘考試的工作人員要嚴守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實行回避制度。與選聘對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聘公正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本人發(fā)現(xiàn)有回避情形但未及時提出的,取消其工作人員資格;造成不良影響的,移送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
(三)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人大機關紀檢監(jiān)察組、縣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室、縣人社局人力資源考試院全程監(jiān)督指導。
(四)以上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24年7月5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計算。
(五)公開選聘工作有關事項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4年永興縣教育局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永興縣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永興縣教育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