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縣教育發(fā)展研究所面向縣內初中、普通高中和職業(yè)中學公開選調教研員3名,F(xiàn)將公開選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和對象
面向縣內初中、普通高中和職業(yè)中學公開選調在編在職教師,并完全符合《北川羌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教育發(fā)展研究所教研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二、選調條件
(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遵紀守法、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選調崗位職責;
3.有較強的教研能力,具有扎實的教育理論功底,教學經(jīng)驗豐富,有一定的組織管理和協(xié)調能力;
4.具備本公告具體選調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附件1《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5.近五年年度考核結果有基本合格、不確定檔次和不合格的。
6.有違反其他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15日至7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方式。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
3.報名地點。北川羌族自治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股(永昌鎮(zhèn)云盤北路24號)。
4.報名要求。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詳細了解選調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選調條件的崗位報名。每名報考者在本次選調中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者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身份證必須一致。
5.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北川羌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教育發(fā)展研究所教研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張。
(4)編制所在學校出具的縣內初中、普通高中和職業(yè)中學工作年限證明(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1份。
(5)加分材料:
①《北川羌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教育發(fā)展研究所教研員加分申請表》(詳見附件3)1份。
②獲獎證書、文件等加分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縣教育發(fā)展研究所專(兼)職教研員需提供由縣教研所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1份。
所有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21日。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覆蓋本次公開選調全部過程,在選調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報考或選調資格一律無效。
(三)加分。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交加分材料進行審查,加分材料不齊備,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享受加分政策,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1.“四川省特級教師”“四川省骨干教師”、四川省名師名校長工作室領銜人加2分;
2.參加援藏援彝者加2分;
3.近三年,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含直屬教研機構、教師培訓機構、電教機構)組織的優(yōu)質課競賽,獲全國獎勵加2分,省級獎勵加1分。同一優(yōu)質課只加一次最高分;
4.近三年,撰寫的本專業(yè)(含教育管理)教研文章,制作的課件,完成的課題(須主研人員),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含直屬教研機構、教師培訓機構、電教機構)組織的評比,獲全國獎勵加2分,省級獎勵加1分。同一文章、課件、課題只加一次最高分;
5.近三年來,擔任縣教育發(fā)展研究所專(兼)職教研員,每滿一年加1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累計加分,加分累計得分不超過5分。
擬加分人員情況在北川羌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示。
(四)領取準考證。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者,發(fā)放準考證。報考者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于2024年7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到北川羌族自治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股(永昌鎮(zhèn)云盤北路24號)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所有成績均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60%。
(一)筆試
1.筆試時間為2024年7月20日上午,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在筆試當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在規(guī)定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2.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知識和學科專業(yè)知識,滿分100分。
3.筆試總成績和是否進入面試,在縣教育發(fā)展研究所門口醒目位置張榜公布,不再電話通知。
(二)面試
1.參加面試人員,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考調所有參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平均分的70%。筆試成績?yōu)?分不作為有效成績計算平均分。
2.筆試結束后,根據(jù)報考者筆試總成績,按崗位選調人數(shù)與參加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與最后一名參加面試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崗位選調人數(shù)與參加面試人數(shù)之比低于1:3的,以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
3.面試時間為2024年7月20日下午,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在面試當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到達指定候考室集中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候考室的視為自動放棄。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4.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5.未參加面試、面試無成績或成績?yōu)?分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五、公示
(一)根據(jù)崗位選調人數(shù),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面試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所有成績都相同的,再次組織結構化面試進行篩選。
(二)報考者考試總成績低于75分的,不能確定為擬選調人員。
(三)擬選調人員和考試總成績在北川羌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
擬選調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且不符合調動條件的,不予調動;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調動,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調動。公示后,因各種原因產(chǎn)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六、辦理調動手續(xù)
經(jīng)公示無異議者,由縣教體局、縣人社局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縣教體局通知選調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到縣教育發(fā)展研究所報到工作。
七、聘用
(一)選調人員與縣教育發(fā)展研究所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后由縣教育發(fā)展研究所給予考核,考核合格者繼續(xù)留用,不合格者由縣教體局另行安排工作崗位。
(二)選調人員在原學校聘任的專業(yè)技術崗位自然解聘,必須在縣教育發(fā)展研究所重新競聘上崗。原聘專業(yè)技術崗位沒有空缺的,降低崗位等級聘用。
八、選調工作紀律
(一)為保證此次公開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維護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選調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二)在選調的任何環(huán)節(jié),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或調動資格,已經(jīng)被調動的退回原單位,并對相關人員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在辦理選調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調公正的,應當回避。
九、本次選調事宜由北川羌族自治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縣教育和體育局0816-4823643
監(jiān)督電話:縣紀委監(jiān)察委0816-4821390
附件:
1.北川羌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教育發(fā)展研究所教研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docx
2.北川羌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教育發(fā)展研究所教研員報名表.docx
3.北川羌族自治縣2024年公開選調縣教育發(fā)展研究所教研員加分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