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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長春吉大附中實驗學校委托吉林省彩虹人才開發(fā)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適用、擇優(yōu)的選拔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選拔標準,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yōu)錄用。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招聘人數:5人
招聘崗位:數學語文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信息學(計算機)
三、報名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
4.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無犯罪或不良信用記錄。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含應屆畢業(yè)生,但須于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初始學歷應為全日制本科畢業(yè)并獲得學士學位。
6.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因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6.現役軍人。
7.“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8.其他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適宜報名的人員。
(三)回避情形
學校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包括試講)的方式。部分崗位采取實操+面試形式。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24年1月15日至1月22日通過吉林人才網(https://www.jlrc.com.cn)和“吉林省人才市場”微信公眾平臺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1月22日11:00。
2.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掃描下方“二維碼”進行登記報名。報名須按照要求如實填報,并上傳全部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證書及學信網下載的相關學歷認證報告、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小于100KB)、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其他證明個人履歷和任職經歷的詳細材料(如專業(yè)技術職稱)。
3.報名要求:
(1)每名應聘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學科,因錯報姓名、身份證號、學科等信息而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2)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報、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存在弄虛作假、偽報瞞報情況的,取消報名資格。
(三)資格審查
吉林省彩虹人才開發(fā)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根據崗位要求和基本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電子版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并于2024年1月24日前電話通知初審合格應聘人員,學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四)考核內容、形式及時間安排
考核分為基本素養(yǎng)筆試、學校綜合面試、學科教學試講。
筆試時間:
2024年1月26日上午,具體時間、形式另行通知。
面試、試講時間:
2024年1月26日下午,具體時間、形式另行通知。
(五)體檢
提供半年內三級甲等醫(yī)院體檢報告單,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無故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考核成績達到及格線(或聘用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筆試、面試(試講)、體檢均通過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人才網(https://www.jlrc.com.cn)進行公示。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與吉林省彩虹人才開發(fā)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被派遣到長春吉大附中實驗學校,由長春吉大附中實驗學校安排具體工作。
對公示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其擬錄用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錄用。
六、工資待遇
1.本次招聘按照勞務派遣方式進行管理,不納入事業(yè)編制。
2.工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按月發(fā)放。招聘人員的社會保險及公積金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七、注意事項
1.凡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證件審核、面試、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動放棄的,取消聘用人選資格,根據單位用工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學科的人員中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3.應聘人員須確保招錄期間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報名、考試的,后果自負。
4.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5.特別提示:吉林省彩虹人才開發(fā)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從未委托任何“教育機構”,“中介代理”及其他服務機構和個人進行輔助招聘和考前輔導,我公司始終不收取任何的報名費、中介費、安置費等費用。求職者如遇違規(guī)收費現象,請撥打投訴電話:0431-88498255,聯系人:韓老師。
6.此公告由吉林省彩虹人才開發(fā)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