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興市教育考試院關于舉行2017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的公告
根據上級統(tǒng)一部署,現(xiàn)將嘉興市2017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 考試日期及安排
2017年上半年筆試考試時間為3月11日,筆試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各科采用紙筆方式考試。
時 間
類 別 |
2017年上半年筆試時間:3月11日(星期六) | |||
上 午 9:00-11:00 |
下 午 13:00-15:00 |
下 午 16:00-18:00 | ||
幼 兒 園 |
綜合素質(101) |
保教知識與能力(102) |
— | |
小 學 |
綜合素質(201)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202) |
—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 (中學) (301) |
教育知識與能力(302)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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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課 | |||
專業(yè)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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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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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考試對象
凡浙江省內(含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浙江。┥暾堄變簣@、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按照我省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過渡政策,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含全省統(tǒng)一計劃招收的初中起點2009年-2011年入學的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學生),可以持畢業(yè)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含“專升本”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須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已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在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仍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渠道和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 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并具備如下學歷條件:
幼兒園教師資格:除2011年及以前已經入學的我省中等職業(yè)學校學前教育專業(yè)(幼師班)學生,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可以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外,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小學教師資格: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報考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浙江省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坪捅究圃谛.厴I(yè)班學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教學管理部門(浙江大學為本科生院)出具的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非浙江戶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浙江大學為研究生院)出具的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證明樣例請從附件中下載)。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調整高校在校師范生首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時間的通知》(浙教辦師[2015]96號),“從2016年上半年開始,我省高校在校師范生首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時間調整為本專科生畢業(yè)前的第三學期。高校非師范專業(yè)在校生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時間不變,仍為畢業(yè)班!
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合格成績,只是認定教師資格的一個必要條件,學歷層次、所學專業(yè)、身體條件等都是認定教師資格的重要條件,因此,有可能影響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建議謹慎報考。
四、 網上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
網報時間:2017年1月13日9時至16日12時(www.ntce.cn);
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7年1月13日下午13:30至16日
每天工作時間:
13日:下午13:30-16:00
14、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00
現(xiàn)場確認地點:嘉興市教育考試院一樓報名大廳(勤儉路975號)。
請考生合理安排時間,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xù)。
網上報名方式、方法
符合報考條件者,可在規(guī)定的報名期限內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依照欄目指引及相關要求進行網上信息輸入。所有考生(含已經參加過本項考試的)在本次筆試報名前均需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重新注冊并填報相關個人信息。重新注冊操作不影響考生之前已參加的考試及獲得的成績?忌鑼Ρ救怂顖笮畔⒌臏蚀_性負責,由于填報信息差錯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所有考生需在信息輸入后按各考區(qū)確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包括報名資格審查、照片信息檢驗、繳費等)。
網上信息輸入?忌稍诰W上信息輸入規(guī)定的時限內登錄教育部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錄。登錄教育部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冊。未注冊考生需首先進行注冊。進行注冊時要求考生填寫姓名、選擇證件類型、填寫證件號碼等信息。在完成注冊后,按照流程填寫個人信息、上傳電子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大。焊袷綖閖pg/jpeg,不大于100K;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為佳;此照片將用于準考證及考試合格證明,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得進行現(xiàn)場確認。
第三步:考生根據本人情況選擇考區(qū)、考試科目。
特別提醒:報名完成顯示侍審核狀態(tài),這個狀態(tài)指到現(xiàn)場確認。
嘉興現(xiàn)場確認需考生本人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確認:
(一)戶籍在浙江省內已經畢業(yè)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考生本人畢業(yè)證書原件、復印件;
3.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需要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二)戶籍不在浙江省但人事關系在浙江省已經畢業(yè)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近10天內由人事關系管理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
2.考生本人畢業(yè)證書原件、復印件;
3.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需要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三)在省內高校就讀的畢業(yè)班學生:
1.全省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坪捅究圃谛.厴I(yè)班學生,提供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教學管理部門(浙江大學在校本科畢業(yè)班學生持本科部)出具的證明(證明樣例請從附件中下載);
2. 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學生證原件(學生證完整注冊信息)。
(四)在省內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
1.非浙江戶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浙江大學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持研究生部)出具的證明;
2.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
(五)現(xiàn)場確認流程
先驗收材料,收復印件;然后在考務系統(tǒng)中打印核對表,考生仔細核對并簽名;再帶簽字核對表去繳費(現(xiàn)金);最后上交核對表并確認。
五、 關于持外省筆試成績在我省報名參加考試的說明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的精神,已經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成績合格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詳見本公告“考試對象”、“報考條件”部分)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內筆試成績(報名網站上可查),可以在我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例如:某考生在外省參加了筆試,各科成績均合格,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浙江省內的,學歷條件也符合浙江省的報考要求的,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面試;在外省參加筆試科目考試某一單科成績合格的,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浙江省內的,學歷條件也符合我省的報考要求的,在我省報名參加筆試時,該合格科目可以免予考試。凡未達到浙江省報考條件中對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浙江省內,以及學歷基本要求的考生,我省均不接受報名。
六、準考證獲取
考生在完成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后,可在考前一周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明確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參加考試。
七、考試違規(guī)處理
在國家教師資格考試中出現(xiàn)違規(guī)情況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及相關規(guī)定處理。
八、考試收費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價費[2016]176號文件規(guī)定,自2017年上半年起中小學教師資格筆試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次70元,現(xiàn)場收取現(xiàn)金。
九、考試成績查詢
2017年上半年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可自4月中旬通過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查詢。
有關考試的詳細信息,請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了解《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相關情況。
十、特別提示
1.考生須本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禁止考生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為報名和現(xiàn)場確認,如有違反而造成考生個人信息有誤或泄露,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本次考試按照教育部《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執(zhí)行(考生可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www.ntce.cn/直接下載),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前輔導培訓班。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咨詢電話:0571-88908550,0571-88908530。
嘉興市教育考試院咨詢電話:0573-82079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