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qū)2017年第一批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根據教育部統一部署和山東省工作安排,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及其實施辦法和《關于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制度改革試點有關問
題的通知》(魯教師發(fā)〔2015〕6號)等有關規(guī)定,根據東營市2017年第一批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現將我區(qū)2017年第一批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東營區(qū)的中國公民,可在東營區(qū)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一)申請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考試合格證明(在規(guī)定有效期內)。2012年(含)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畢業(yè)生(含全日制教育碩士),在畢業(yè)后3年內申請認定相應學段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可免予教師資格考試。
(三)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取得相應合格證書。
(四)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人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要求及《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的標準和程序參加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
(五)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六)申請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欄目應與報考面試科目一致。
(七)符合免試直接申請認定條件的師范類畢業(yè)生原則上只能申請認定與學歷層次類別相應且與所學專業(yè)一致的教師資格,申請其他類別教師資格應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其中,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yè)方向相同;修學教育管理專業(yè)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本科所學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修學學前教育和小學教育專業(yè)的全日制教育碩士,只能分別直接認定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申請其他類別教師資格要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三、認定機構
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人員選擇東營區(qū)教育局為認定機構,申請高中、中職教師資格人員選擇東營市教育局為認定機構。
四、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2017年3月21日8:00-3月29日17:00(周六、周日報名系統不開放)。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網上申報,其中,參加國家統一考試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師范類畢業(yè)生點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按照網站提示進行網上注冊和申請。
1.選擇申請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參加國家統一考試的申請人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本人面試科目一致;師范人員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本人所學專業(yè)一致。
2.選擇現場確認點。申請認定人員根據選擇的認定機構選擇對應的現場確認點。
3.根據網站提示和說明,如實填寫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信息,上傳相片,核對無誤后提交申請信息。
4.導出《教師資格申請表》(含申請信息和相片,A3型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二)體格檢查
2017年3月28日-4月1日。網上申報成功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附件1,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相關證件材料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可就近選擇指定醫(yī)院,見附件2)。
(三)現場確認,提交申請材料
4月5日-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已完成網上申請的人員到東營區(qū)第一中學體育館北首(新泰路17號)提交教師資格申請材料。
(四)資格認定
我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受理申請后30個工作日內做出認定結論。根據認定結論,在教育部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上進行認定數據確認和證書編號,向認定合格的申請人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
五、教師資格申請材料
(一)《教師資格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含申請信息和相片,A3型紙,雙面打印)。
(二)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復印件。
(三)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及以下三個材料之一:
1.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關于本人學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申請人自行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系統打印);
2.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原件(需在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且當次有效);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六)《教師資格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見附件3,當次有效)。
(七)考試合格證明材料或免試申請材料:
1.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申請人提交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上自行打印考試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
2.符合免試條件的申請人提交本人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須含教育學、心理學等全日制教育類課程修習成績及畢業(yè)教育實習成績,成績單中未注明教育實習成績的需提交在校期間的教育實習鑒定表原件、復印件)。
(八)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張(正規(guī)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九)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復印件;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社保部門出具的證明申請人在當地參加社保的繳費證明、明細等材料。
以上材料為申請教師資格的必備材料,缺一不可。相關表格應字跡清晰,信息準確。所需復印件使用A4型紙復印清晰。
六、其他要求
(一)申請人務必按時參加網上申請,準確選擇現場確認點,錄入申請信息并核對無誤,牢記密碼和系統生成的報名號,按時參加現場確認并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請材料。如因個人遺失信息,填報申請信息錯誤,申請材料不全或未能及時辦理申請手續(xù)等原因而影響認定的,責任由申請人自負。
(二)教育部考試中心為面試合格的國考人員頒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是國考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備材料,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一經認定相應教師資格便自動失效。
確認點地址:東營區(qū)第一中學體育館北首(新泰路17號);
咨詢電話:825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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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
2.2017年東營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醫(yī)院及咨詢聯系電話
3.教師資格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東營區(qū)教育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