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關于做好2022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荊州區(qū)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時間
(一)網報時間
1.春季網報時間分為兩個時間段:
春季第一次認定網上報名時間:4月6日9:00—4月20日17:00(主要針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已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申請人)。
春季第二次認定網上報名時間:5月23日9:00—6月6日17:00(主要針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長江大學應屆畢業(yè)師范生)。
2.秋季網報時間為:9月14日至27日9:00—17:00。
(二)現場確認時間
春季現場確認時間:4月7日—4月22日(有效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秋季現場確認時間:9月15日—9月30日(有效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荊州區(qū)教育局現場確認點地址:荊州市荊州區(qū)莊王大道綠地銘創(chuàng)(荊州火車站廣場對面)七樓區(qū)政務服務中心教育窗口,聯系電話:0716-4104883。
長江大學現場確認點地址:在長江大學,具體地址見長江大學2022年教師資格認定通知。聯系電話:0716-8060189。
二、認定范圍和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荊州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在荊州區(qū)的中國公民及駐我區(qū)轄區(qū)內部隊現役軍人、現役武警。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規(guī)定,在我區(qū)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無犯罪記錄,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申請人每年只可以申請認定并取得一種教師資格證書。
三、認定機構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荊州市荊州區(qū)教育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荊州市教育局認定。
四、申請認定方式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注冊個人賬號(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完善個人信息,并在申請人員申請的認定機構網報時間段內登錄報名。
(一)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并進行實名核驗。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1)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190KB,格式為JPG)。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需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1)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獲取相關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190KB,格式為JPG)。
(4)中師、幼師等中職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190KB,格式為JPG)。
(5)如學歷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二)報名
在認定機構網報時間段內,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需賬號登錄并報名。
申請人按照認定受理權限和范圍選擇合適的認定機構:申請認定高中、中職、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現場確認點”選擇為“荊州市荊州區(qū)教育局”,長江大學應屆畢業(yè)生“現場確認點”選擇為“長江大學”,認定機構均選擇為“荊州市教育局”;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現場確認點”選擇為“荊州市荊州區(qū)教育局”,長江大學應屆畢業(yè)生“現場確認點”選擇為“長江大學”,認定機構均選擇為“荊州市荊州區(qū)教育局”。在系統(tǒng)中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過190KB。
(三)簽署《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請點擊個人承諾書圖片,通過手機瀏覽器、微信、支付寶或其他掃碼工具掃描頁面中彈出的二維碼,并在手機端手寫簽名。提交簽名后,點擊網頁端的“已提交”按鈕,查看簽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點擊合成后的圖片,重新獲取二維碼。如預覽時發(fā)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請務必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五、現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查看系統(tǒng)“申報提醒”及“注意事項”相關內容,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本認定公告要求攜帶各項需提交的材料進行現場確認。具體材料要求如下: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認定信息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由申請人根據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自行下載附件1或附件2并打印1份)。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通過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
5.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6.《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無需提交,由報名系統(tǒng)自動比對核驗。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2張(1張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1張用于體檢表。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8.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或學歷證書原件。
9.無犯罪記錄證明。港澳臺居民開具無犯罪證明,由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管理辦公室統(tǒng)一提供函件。持荊州區(qū)戶籍、居住證人員由認定機構統(tǒng)一核查。就讀學校在荊州區(qū)的應屆畢業(yè)生和在讀研究生由所在學校統(tǒng)一核查。
注:申請認定高中、中職、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所提交的資料由荊州區(qū)教育局代收(長江大學確認點除外)。
六、體檢
申請人現場確認審查合格以后,持區(qū)教育局驗章的體檢表自行到荊州市第五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進行體檢,省人民醫(yī)院為疑異問題終檢醫(yī)院。(注:長江大學確認點申請人的體檢安排以長江大學2022年教師資格認定通知的內容為準。所有體檢項目必須完檢。不使用規(guī)定體檢表、不在指定醫(yī)院和規(guī)定時段內體檢視為無效。體檢表由體檢醫(yī)院集中向確認機構反饋。省人民醫(yī)院疑異問題終檢報告由申請人提交)。
荊州市第五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地址:荊州區(qū)荊中路126號門診八樓,市內乘坐19、20、21、23、26、101、103等路公交車至“市五醫(yī)院站”下車即可到達。
七、發(fā)證
領證地點為:荊州市荊州區(qū)莊王大道綠地銘創(chuàng)(荊州火車站廣場對面)七樓區(qū)政務服務中心教育窗口,聯系人:王老師,聯系電話:0716-4104883。
八、其他事項
申請人在現場確認和體檢時要積極配合當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覺履行個人防護義務,服從當地防控管理要求。
申請人要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本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申請人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相關法規(guī),將會受到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處罰。被撤銷教師資格者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喪失教師資格者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附件:
1.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適合申請中小學、中等專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使用)..doc
2.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適合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使用)..doc
荊州市荊州區(qū)教育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