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開封市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76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現(xiàn)將開封市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和條件
(一)對象范圍
凡戶籍或人事關系在開封市境內,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均可以按照規(guī)定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2015年(含)之前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2.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
3.2015年下半年省考面試合格人員(按2015年以前學歷標準認定)。
4.2016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yè)生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詳見附件3。
(三)學歷標準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及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
3.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求
根據(jù)《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號規(guī)定,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申請普通話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報名程序
(一)個人報名和條件準備階段
1.申請人要認真閱讀各級認定機構發(fā)布的報名公告,報名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xiàn)場報名,不允許他人代為報名,不接收集體報名。
申請人報名的同時,應全面了解申請教師資格的具體條件、程序和時間安排等信息。
2.申請人到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開具本人思想品德鑒定。
3.申請人到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確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
(二)提交申請材料階段
1.網上申報
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tǒng)一考試并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首頁點擊“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帳號。
其余申請人員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帳號。
2.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B4紙規(guī)格,正反打印,折疊后為B5紙大小,共四頁,貼二寸照片)原件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式兩份。
(3)《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式兩份。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僅人事關系在我市的申請人,另需補充提交與工作單位簽訂的有效期內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工作單位繳納的一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5)學歷證書(博士提交其學位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師范生必須提交師范專業(yè)的學歷證明)。
(6)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博士提交其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8)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2016年3月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打印件2份)。
(9)2015年(含)之前畢業(yè)的師范生需提供入學當年招生計劃表復印件、學校招生審批表復印件、學籍表及成績單復印件(招生計劃表、審批表必須明確顯示其為師范專業(yè),否則無效;招生計劃表、審批表、學籍表及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10)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項所需空白表格可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http://jszg.haedu.gov.cn)下載。
3.報送地點
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本人須到開封市教育局規(guī)定地點提交材料;(詳見《開封市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高中、中專(含中專實習指導教師)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日程安排》)
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本人須到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地點提交材料。(縣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見附件1)
(三)審查材料及認定階段
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各類材料進行審核,在正式受理申請材料截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通知申請人。
(四)證書領取階段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及時到通知地點領取證書,超過30日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時間安排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開封市教育局及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
認定報名、體檢及資格審核時間:我市擬定時間段為:4月25日—5月20日(詳見《開封市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高中、中專(含中專實習指導教師)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日程安排》),各縣、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可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在此時間段內自行確定認定報名起止時間(請申請人員關注所在轄區(qū)具體認定報名時間安排)。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整體部署,今年面向社會教師資格認定,我省將繼續(xù)使用“網絡版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tǒng)”開展“網上申報”工作。各縣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進一步優(yōu)化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信息發(fā)布制度,認真做好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強化服務意識,廣泛利用媒體、網絡等方式,盡可能全面告知申請人有關“網上申報”的要求、時間、流程及注意事項,開展好“網上申報”專項業(yè)務培訓,及時發(fā)布工作進度信息,主動為廣大教師資格申請者提供方便條件。
各縣(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接到本公告后,要及早著手,科學統(tǒng)籌,系統(tǒng)規(guī)劃本縣(區(qū))面向社會教師資格認定各項工作。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各縣、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根據(jù)我市工作部署,精心安排工作計劃,在本地網站醒目位置及時發(fā)布有關公告,組織工作人員耐心解答申請人的詢問,進一步增進服務意識,主動為廣大教師資格申請者提供方便條件。
(二)各縣、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切實領會、熟練掌握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政策,保證此次工作順利開展。
(三)工作中堅持依法認定,加強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各地要認真審核申請材料,不得降低或放寬條件,也不得自行隨意增設條件。
(四)各縣、區(qū)教師資格認定部門要做好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安全防范工作。系統(tǒng)使用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市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聯(lián)系。
五、信息發(fā)布途徑
我市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信息、日程安排等均在開封教育網(網址:www.kfedu.com.cn)“政務公開”下的“教師資格認定”專欄上發(fā)布,請申請人及時登錄查詢詳情。
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應按照本人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縣(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供的信息渠道和發(fā)布方式獲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