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基層民政工作,全面提升社會救助服務水平,真正做到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上級文件精神,決定招聘一批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經濟開發(fā)區(qū)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本次招聘委托寧波東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組織實施,具體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人數:招聘鳳山街道等18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經濟開發(fā)區(qū)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各1名,共18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余姚市戶籍(以2014年10月7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能使用余姚方言溝通交流;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萍耙陨蠈W歷;
(三)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四)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4年10月7日(含10月7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10月24日—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余姚市陽明西路718號—A三樓(余姚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寧波東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
4、報名要求:報考者持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張,填寫《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二份。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并接受資格初審。
參加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
同時,對所有報名者進行余姚方言測試,測試結論為不合格者,不予報名。
報名咨詢電話:0574-62703303、62703373。
5、注意事項
(1)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信息失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3)必須由報名者本人親自到現場報名,不得委托他人
代報;
(4)報名合格者,另行電話通知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委托寧波東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統(tǒng)一組織實施。
1、筆試。擬定于11月1日進行,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及寫作》一門,滿分為100分。閉卷考試。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內容。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后,統(tǒng)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原則為:筆試合格分數線=考生最高得分×60%。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即為筆試不合格。筆試不合格者淘汰。
2、面試。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單位指標以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比例內最后一名分數并列者全部入闈,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
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度和氣質儀表等。面試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忌鷳{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滿分為100分。
(三)體檢
面試合格人員為體檢對象。先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組織體檢(若考試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進行筆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和辦法參照2014年寧波市公務員錄用體檢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經濟開發(fā)區(qū)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執(zhí)行?疾旖Y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疾旖Y論為不宜錄用者淘汰,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
(五)公示與錄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經市民政局審核后,在余姚民政局網站(),余姚人才網(http://www.yyrc.com)公示7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錄用的,分派到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經濟開發(fā)區(qū)報到,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經濟開發(fā)區(qū)分別簽訂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項
(一)考生參加考試等使用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一致。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三)面試對象在面試2天前提交不參加面試的書面確認書的,可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體檢、考察、公示、錄用過程中如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單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遞補。
如本次考試所招聘人員一年內(自聘用之日起計算)因辭職、解聘等造成職位空缺的,在本次報考該單位的面試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出現遞補的,須按規(guī)定程序組織相關后續(xù)招聘工作。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被發(fā)現不符合報考錄用資格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五)本次招聘的筆試、面試、考試成績、體檢結果、擬聘用對象公示及招聘有關事項公告等信息均將在余姚民政局網站和余姚人才網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報考人員對公布、公告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信息發(fā)布之日起7天內向寧波東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反映,聯(lián)系電話:0574-62703303;0574-62703373。
(六)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主要職責。
1.宣傳和貫徹落實社會救助工作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
2.協(xié)助做好社會救助等民政日常事務工作。
(七)待遇保障。
1.新招聘的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性質為編外用工,工資福利待遇(包括五險一金)原則上按照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職工標準執(zhí)行。
2.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實行聘任制,由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經濟開發(fā)區(qū)聘用,首次聘期為三年。對考核合格的,給予續(xù)聘;對于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人員管理。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的業(yè)務指導培訓由市民政局負責,日常的管理與考核由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經濟開發(fā)區(qū)負責。
(九)工作紀律。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須遵守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經濟開發(fā)區(qū)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后果或有嚴重違紀行為的,依法予以解聘。
(十)未盡事宜由市民政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計劃表.rar
2.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街道)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ar
余姚市民政局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