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昆明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2015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的通知》(昆人社通〔2015〕54號)等文件精神,昆明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3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名稱、人數(shù)、專業(yè)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計劃匯總表(詳見附件1)
(三)各招聘單位簡介及面試相關事宜(詳見附件2)
二、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三、報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方式:本人現(xiàn)場報名(需現(xiàn)場采集照片)
報名時間:2015年5月13日—5月1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報名地點: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昆明市青云街25號)
聯(lián)系人:劉老師0871-65165786
(二)報名所需材料
1.《2015年昆明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以及崗位需具備的技能等級證、職稱證等證明材料;其中,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暫不能提供畢業(yè)證及學位證的,需在個人承諾的基礎上,提供《2015年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其他人員需提供失業(yè)證或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上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一份。
(三)報名要求及資格審查程序
1.報名要求
(1)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本次公開招聘中的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報名。
(3)專業(yè)目錄參照2015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2.資格審查程序
報考人員到報名點報名,由招聘學校(單位)對考生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人員現(xiàn)場填寫《2015年昆明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作出誠信承諾。
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實際報名人數(shù)達到1:3以上(含1:3)比例才能開考,未達到1:3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四、考試方法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時間: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地點:詳見準考證。
3.內容:筆試包含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不指定考試指導用書。
4.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地點:
時間:2015年5月21日—5月2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點: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昆明市青云街25號)
聯(lián)系人:劉老師0871-65165786
5.面試由招聘學校(單位)組織。
⑴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每個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員的比例為1:3,因特殊情況出現(xiàn)低于1:3比例或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
⑵面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詳見附件2)
⑶參加考試時的注意事項: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原件按時參加考試。
(二)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考核人選的確定
1.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昆明教育人才網(wǎng)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2.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60%。
(三)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考試總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昆明教育人才網(wǎng)公示5個工作日。
成績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考生查分統(tǒng)一到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號)登記。聯(lián)系人:劉老師,電話:0871-65165786。
2.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依據(jù)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當總分排名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核和體檢人選。
五、考核和體檢
(一)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及學習情況等進行考核、政審。
(二)體檢由招聘學校(單位)統(tǒng)一組織,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結合教師崗位特點確定。
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人員,取消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由本崗位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上的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
(一)根據(jù)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
(二)擬聘公示無異議的,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人事代理,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享受事業(yè)單位人員相關待遇。
七、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紀委、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三)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八、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lián)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執(zhí)行。
(三)本公告由昆明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九、監(jiān)督電話
公開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進行業(yè)務指導,市紀委第十二紀工委、市教育局紀委全程監(jiān)督,同時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參與監(jiān)督。
業(yè)務咨詢電話:0871—65165786、63135506、63192326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871—63102385、63175461
附件下載
附件1:昆明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匯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