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鎮(zhèn)沅縣文體廣電旅游局研究,報鎮(zhèn)沅縣人民政府和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鎮(zhèn)沅縣廣播電視臺公開招聘電視播音(主持)工作人員1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考生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2.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在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鎮(zhèn)沅信息網、鎮(zhèn)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鎮(zhèn)沅縣文體廣電旅游網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可采取現場報名或網絡郵箱(zytvnews@163.com)報名兩種方式,任選其一。
2.報名時間:2016年6月5日—7月4日
3.現場報名地址:鎮(zhèn)沅縣廣播電視臺辦公室(廣播電視中心四樓)
4.聯系人:周聚
5.聯系電話:0879—5811456
(三)報名所需材料
1.必須提供以下材料:報名表(詳見附件1)、小一寸正規(guī)免冠彩照2張、身份證、畢業(yè)證或《云南省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僅限于2016年畢業(yè)生)、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及相關證件、個人簡歷。
2.現場報名者持以上材料原件及證件復印件一份到報名地點進行報名;網絡郵箱報名者可先將以上材料照片或掃描件發(fā)送至上述郵箱內后,務必于2016年7月5日至6日前,提交原件及證件復印件一份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3.報名人員需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供個人信息,因個人填寫的信息和提供的相關證件有誤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報名人員承擔責任;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隨時終止或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四)開考比例
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需達1:5比例方能開考;未達到1:5比例的取消本崗位的開考,或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五)面試
1.面試時間:2016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8:30開始
2.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現場問答,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
4.面試內容:分專業(yè)知識問答(包括:自我介紹、專業(yè)知識、崗位認知)、鏡頭表現(包括:形象氣質、普通話、語言組織、現場采訪)及才藝展示三大部分進行。
(六)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7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2.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方式: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30%。
4.筆試內容:主要內容為播音(主持)的基礎知識、新聞專業(yè)基礎知識、新聞工作者職業(yè)道德及職業(yè)紀律等。
5.筆試人員確定:面試結束后,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七)專業(yè)實際操作
1.專業(yè)實際操作時間:2016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
2.專業(yè)實際操作地點:鎮(zhèn)沅縣廣播電視臺
3.專業(yè)實際操作方式:進入專業(yè)實際操作的人員在鎮(zhèn)沅縣廣播電視臺出鏡試播一期,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30%。
4.專業(yè)實際操作人員確定:面試、筆試結束后,以兩項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yè)實際操作人員名單。
(八)計分辦法
總成績=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30%+專業(yè)實際操作×30%
(九)考核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對進入考核人選的學籍檔案進行查閱、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審核意見等多方面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者,進入體檢。
(十)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鎮(zhèn)沅縣文體廣電旅游局按要求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考生考核、體檢不合格,從該崗位總成績依次遞補一名考生參加考核和體檢
(十一)公示
經體檢、考核合格后確定為擬聘用人選,面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十二)聘用
公示無異議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普洱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后即被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員按國家政策享受在職在編人員同等待遇。
四、組織紀律
(一)考生應隨時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鎮(zhèn)沅信息網、鎮(zhèn)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鎮(zhèn)沅縣文體廣電旅游網查看有關事項公告。
(二)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處理。
(三)在招聘過程中如發(fā)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鎮(zhèn)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四)招聘工作邀請縣人大、政協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進行監(jiān)督。
五、報名表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其余未盡事宜由鎮(zhèn)沅縣文體廣電旅游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879—5811456。
2016年鎮(zhèn)沅縣廣播電視臺公開招聘電視播音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鎮(zhèn)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文體廣電旅游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