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南平市教師隊伍建設,根據(jù)《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南平市引進“雙一流”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和緊缺急需專業(yè)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號)精神,計劃從“雙一流”高校招聘引進一批教育類儲備人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南平市教師進修學院編制教師3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條件詳見《2024年南平市教育類儲備人才招聘崗位簡章》(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教育部直屬6所師范院校(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原西南師范大學>)和福建師范大學、原“985”高校高考學科專業(yè),且本科階段為原“211”高;蚋=◣煼洞髮W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的應往屆博士、碩士研究生。
三、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以報名申請時間為準);
4.具有相應學科的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5.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位;應屆博士畢業(yè)生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畢業(yè);
6.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7.在南平市服務期不少于8年;
8.近5年未在南平區(qū)域內就業(yè)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在讀的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4.現(xiàn)役軍人;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方式
符合選拔引進條件的,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直接聘用為南平市教師進修學院事業(yè)編制人員。
五、崗位安排
引進前3年,由市教育局根據(jù)學校需求及引進人才的情況,主要安排在市屬中學、各縣(市、區(qū))一中進行教學實踐鍛煉;3年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者,在保證繼續(xù)在南平工作服務至少5年的條件下,安排到南平市教師進修學院和南平一中、南平高級中學等南平市屬省一級達標中學工作,若本人愿意,也可安排到各縣(市、區(qū))一中工作。
六、政策待遇
1.職稱評聘
博士研究生申報評審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碩士研究生申報評審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聘任時不受評聘時限和崗位職數(shù)的限制,實行專項專報,單列管理。
2.生活保障待遇
(1)前3年,享受南平市教師進修學院同等條件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等待遇及教學實踐學校相關福利。
(2)服務期內給予博士研究生20萬元、碩士研究生10萬元安家補助,且引進5年內,分別給予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1000元生活補助。
(3)(3)引進人才在南平工作期間,可按規(guī)定享受《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暫行辦法》中“人才獎勵房”相應政策,連續(xù)工作滿5年后,對來南工作前南平市域范圍內名下無房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分別給予不超過80㎡、60㎡的人才房或40萬元、30萬元購房補助(具體詳見《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暫行辦法》(南委辦發(fā)〔2017〕20號);
(4)引進人才的子女入(轉)中心城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優(yōu)質學校或公辦幼兒園的,可不受購房、居住、戶籍等條件限制;配偶需隨遷安置的,符合調配資格條件的,可同性質單位調動或優(yōu)先推薦就業(yè)。
各縣(市、區(qū))按《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南平市引進“雙一流”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和緊缺急需專業(yè)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號)規(guī)定引進的符合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照享受相應政策待遇。
七、招聘引進程序
1.組織報名。于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1日期間,登錄南平市教育局(http://jyj.np.gov.cn/)網(wǎng)站下載填寫《2024年南平市教育類儲備人才報名表》(附件2),并將報名表、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材料掃描發(fā)送至電子郵箱:njkybgs@163.com。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掃描發(fā)送就業(yè)推薦表、在校成績證明、三方協(xié)議書等材料。
2.資格初審。面試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通知面試。
3.組織面試。采用片段教學等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結果量化采取百分制,最低合格線為7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對福建省外參加面試的考生每人給予1000元交通、食宿補助;對省內南平市外參加面試的考生給予500元交通、食宿補助;對南平市(除建陽區(qū))各縣(市、區(qū))參加面試的考生給予300元交通、食宿補助。
4.簽訂協(xié)議(針對通過面試的應屆畢業(yè)生)。面試工作結束后,由南平市教師進修學院與擬聘用考生簽訂三方協(xié)議書。
5.體檢考察。面試通過后,由南平市教師進修學院安排復核、體檢、考察事宜。具體事項另行通知,資格審核貫穿引進全過程。
6.辦理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平市教育局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沒有發(fā)現(xiàn)影響聘用情形的,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由同級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應屆生需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應在組織人事部門指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班,或報到后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咨詢電話
南平市教育局人事科:0599—8832344、8814060;
南平市教師進修學院:0599—5820077。
公告未盡事宜由南平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 2024年南平市教育類儲備人才招聘崗位簡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