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天津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是1958年在原中央音樂學院附中基礎上組建。學校設有理論作曲、聲樂演唱、中國樂器演奏、管弦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現代樂器演奏、舞蹈表演等7大學科和文化學科。學校秉承“讓學生健康成長、讓家長滿意放心”的辦學宗旨,踐行“求真求實、至善至美”的校訓,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為國家和社會培養(yǎng)了大批心地善良、活潑開朗、奮進向上的音樂基礎人才。
二、招聘方案發(fā)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發(fā)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于2024年11月8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員會網站(https://jy.tj.gov.cn)、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tjcm.edu.cn/gkzp/zpfa.htm)公開招聘專欄發(fā)布。
具體招聘崗位見《天津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202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碩士崗位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
三、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或技能,參照教育部發(fā)布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yè)目錄(2022年)》等相關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忠誠教育事業(yè),恪守學術規(guī)范,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
7.滿足招聘計劃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8.非津生源應屆畢業(yè)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可以辦理調入手續(xù);
9.對于國內高等院校自主設置的專業(yè)與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所學專業(yè),注重專業(yè)內容實質,此兩類應聘人員的專業(yè)方向與所需專業(yè)方向要求一致視為符合專業(yè)條件;
10.應聘人員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國外及港澳臺地區(qū)院校畢業(yè)的應聘人員,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11.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6.現役軍人;
7.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8.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guī)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4年11月9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21日下午15:00(招聘公告發(fā)布至報名結束的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報名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報名網址為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tjcm.edu.cn/gkzp/bmxt.htm)。具體報名方式請及時關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tjcm.edu.cn/gkzp/tzgs.htm)公開招聘專欄通知,并按照報名通知提交相關材料,非報名時間或通過其他方式報名無效,每人限報一崗。
應聘人員承諾所填寫的各項報考信息全部真實有效,在報名時自行下載填寫《誠信承諾書》,并在報名系統中上傳掃描件。如未按要求報名,或不能提供資格審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虛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審查不予通過,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二)資格審核
報名期間由人事處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不再另行通知)。實際通過資格審核人數與崗位的招聘計劃數之比低于3:1,相應調減招聘崗位計劃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報名結束后,通過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tjcm.edu.cn/gkzp/tzgs.htm)發(fā)布。
(三)考試
1.作曲教師崗位
招聘考試包括專業(yè)考試和綜合面試。具體形式、時間、地點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tjcm.edu.cn/gkzp/tzgs.htm)公布。
(1)專業(yè)考試
專業(yè)考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yè)能力,專業(yè)考試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專業(yè)考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專業(yè)考試形式等具體事宜將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tjcm.edu.cn/gkzp/tzgs.htm)另行通知。
(2)綜合面試
專業(yè)考試結束后,按專業(yè)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綜合面試的人選。招聘崗位進入綜合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綜合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綜合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教學能力等綜合素質,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80分,綜合面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綜合面試形式等具體事宜將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tjcm.edu.cn/gkzp/tzgs.htm)另行通知。
(3)成績核算
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方式為:總成績=專業(yè)考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專業(yè)考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總成績于綜合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tjcm.edu.cn/gkzp/tzgs.htm)發(fā)布。
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應聘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如均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考察通過人員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數學、英語、歷史、心理教師崗位
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和綜合面試。具體形式、時間、地點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tjcm.edu.cn/gkzp/tzgs.htm)公布。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從事教學崗位應具備的專業(yè)知識、職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筆試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大綱等具體事宜將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tjcm.edu.cn/gkzp/tzgs.htm)另行通知。
(2)綜合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綜合面試的人選。招聘崗位進入綜合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綜合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綜合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80分,綜合面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綜合面試形式等具體事宜將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tjcm.edu.cn/gkzp/tzgs.htm)另行通知。
(3)成績核算
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方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總成績于綜合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tjcm.edu.cn/gkzp/tzgs.htm)發(fā)布。
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應聘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如均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考察通過人員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
應聘人員根據學校通知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統一規(guī)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guī)程執(zhí)行,費用自理。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察
通過體檢的應聘人員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考察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態(tài)度、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崗位適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問題。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政治考察、檔案核查的情況進行復查?疾鞎r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考察結果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學校依托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對進入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的應聘人員進行準入查詢。查詢應聘人員已納入教師資格限制庫的喪失和撤銷教師資格信息、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同時依據上級文件相關規(guī)定,學校將在考察環(huán)節(jié)同步查詢應聘人員失信聯合懲戒情況。準入查詢不通過,按考察不合格處理,并告知被查詢對象理由和申請復查權利。
(六)公示與聘用
學校將根據面試、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公告發(fā)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照規(guī)定程序先備案、后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學校將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審核備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辦發(fā)〔2023〕57號)辦理新聘用人員的備案、聘用等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的應聘人員應于公示到期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報到手續(xù),未經我校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遞補
公開招聘各環(huán)節(jié)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按照相關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人員考試或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回避制度
學校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應聘人員如存在《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fā)〔2011〕10號)等文件規(guī)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應當回避。
(二)紀律監(jiān)督
嚴格招聘紀律。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各環(huán)節(jié)出現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將視情節(jié)嚴重,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津人社局發(fā)〔2011〕10號)等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六、其他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次公開招聘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時間調整或取消的,調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員會網站(https://jy.tj.gov.cn)、天津音樂學院門戶網站(https://www.tjcm.edu.cn)、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tjcm.edu.cn/gkzp/tzgs.htm)公開招聘專欄發(fā)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招聘工作咨詢郵箱:rsc@tj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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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工作信訪電話:022-2431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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