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三亞市教育系統(tǒng)招聘公告【24人】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精神,大力實施事業(yè)單位人才延攬計劃,進一步加大引才力度,我市教育系統(tǒng)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學、小學教師。
一、崗位設置
根據三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核定的各學校教職工缺編情況確定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本次招聘的所有崗位均為事業(yè)編制崗位,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
已獲得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參加本次教師招聘考試須遵守主管部門和聘用學校的專業(yè)技術職務崗位聘任管理規(guī)定,如聘用學校無相應專業(yè)技術職務崗位空缺,須接受高職低聘。
二、報考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此次公開招聘的相關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其中,應聘人員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等證書;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學歷學位證明。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guī);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志于從事教師職業(yè),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五)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條件(具體條件見附件2);
(六)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七)行政、事業(yè)編制在編人員和在職特崗教師報考須經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的意見,定向委培生需出具原定向委培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意見;
(八)以下幾類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7.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人員;
8.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
9.失信被執(zhí)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九)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8年11月9日9:00至11月30日16:00,報考人員應在此期間登錄三亞市教育局官網(http://edu.sanya.gov.cn/)或掃描二維碼進行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崗位的相關信息,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三亞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3,承諾書必須手寫簽名掃描上傳)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藍底證件照片(2寸jpg格式)。報考人員屬在編在崗人員、定向生、委培生和特崗教師須在報名表上的所在單位及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上做意見并加蓋公章(附件3下載蓋章后掃描件上傳,原件資格復審時備查);報考人員屬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證明(掃描件上傳,原件資格復審時備查);報考人員屬于應屆畢業(yè)生的,上傳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學校公章的畢業(yè)證明(具體格式見附件4,原件資格復審時備查)。
4.報考人員要對網上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信息不真實的,取消其考試和錄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三亞市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應聘人員于12月3日至5日登陸三亞市教育局官網(http://edu.sanya.gov.cn/)進入個人信息頁面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筆試。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
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則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數。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yè)應聘人員未達到1∶3比例的,須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方可進行筆試。
(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于12月10日9:00至12日16:00登陸三亞市教育局官網(http://edu.sanya.gov.cn/),按照網絡提示打印本人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總分均為100分,筆試入圍者參加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即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
(1)筆試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科目分為兩科,按《教育公共知識》占30%,《專業(yè)基礎知識》占70%,計算筆試綜合成績。
①教育公共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和教師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等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②專業(yè)基礎知識分設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小學音樂、小學美術、小學體育、小學信息技術、小學科學、初中物理、初中化學、高中語文、高中歷史、高中政治、高中化學14個學科,重點考查考生適應中小學教學需要的學科專業(yè)基本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
③以上筆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資料。
(2)查詢筆試成績
應聘人員可于2019年1月上旬登陸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三亞市教育局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2.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人選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產生。具體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筆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數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確定。
因考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面試產生的空額,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等候遞補面試的考生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未到場等候遞補面試的人員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2019年1月上旬在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三亞市教育局網站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3.資格復查。
(1)資格復查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證件和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實。參加面試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查。
(2)資格復查時間:2019年1月中旬,資格復查地點在公布面試名單時公布。
(3)資格復查時應提交如下材料:
①三亞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報名表一式兩份(其中的承諾書必須手寫簽名);
②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以及筆試準考證原件;
③報考人員屬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證明;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如缺少相關材料或沒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取消其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后,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4.面試。面試采用說課的形式進行。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質、語言表達等綜合素養(yǎng)。面試時間2019年1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5.公布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將于2019年1月下旬對社會公布,面試人員可登陸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三亞市教育局網站查詢。
(五)考試成績排名
以考生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出現綜合成績相同者,以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面試成績相同,以專業(yè)課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果專業(yè)課筆試成績再次出現相同,須進行追加筆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六)考核與體檢
根據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排名按擬聘人數1:1的比例通知考生進行考核和體檢,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靠前在擬聘名額范圍之內的考生作為正選,考試成績排名靠后的考生為等候遞補對象,考生如不按要求參加考核和體檢則視為放棄聘用和遞補資格。
招聘工作小組對擬聘人選進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是否有違法違紀和違反計劃生育條例等方面的情況。未能按時提供考核材料或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按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從等候遞補對象中遞補。
考核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經本人申請復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未按規(guī)定參加體檢或體檢復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按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從等候遞補對象中遞補。
(六)崗位選擇
經考核、體檢合格后,通知入選人員選擇崗位,由紀檢員負責監(jiān)督。崗位選擇按類別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進行。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沒有到場選崗或自愿放棄選擇權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由下一名等候遞補對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選崗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三亞市人民政府網、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三亞市教育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后,由市人社部門報市政府批準聘用,市、區(qū)兩級的教育局、編辦、人社局、財政局、公安局等部門按職責權限給聘用人員辦理入編、聘用、工資和入戶等有關手續(xù)。
(八)簽約
新聘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學校)簽訂服務5年的聘用合同(含試用期)。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調離學校的申請。任職期間不服從市教育局和學校的工作安排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所缺崗位不再遞補。
四、紀律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認真落實人事部門關于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考核情況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
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五、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備好個人材料,配合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因個人檔案缺失或原聘用單位勞動關系糾紛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時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后果自負。
(二)本方案由三亞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三亞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898-88657872;0898-88657805。
附件下載>>>
2018年三亞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職數統(tǒng)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