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圳市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會認定高級中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2016年開展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現就深圳市下半年開展2016年面向社會認定高級中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公告如下:
一、測試對象
符合規(guī)定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需要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社會人員。已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的社會人員,以及全日制本科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且與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任教學科一致的社會人員,免于測試。
需要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人員分組名單、免測人員名單以及材料復審未通過人員名單見附件1-3。
二、測試時間
2016年10月22日(星期六)下午12:30-18:00。在規(guī)定時間內仍未報到者,取消測試資格。具體分組名單見附件4。
三、測試地點
深圳市第一職業(yè)技術學校(深圳市福田區(qū)福中路人才大廈旁)。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入候考室等候,具體候考室見附件4。
四、測試內容
(一)測試分為試講和面試兩部分,總成績分別為100分。試講和面試成績均達到合格線(即60分)以上方為合格。試講時間為10分鐘,面試時間為5分鐘。
(二)高中類(有指定教材的任教學科)的試講內容由我局從現行高中教材中節(jié)選部分內容并設計成題目(教材目錄見附件5)?忌F場抽選一題。
(三)中職類及未指定教材的高中類(含心理學、心理健康教育、其他類及除英語之外的其他外語學科)的試講由考生根據申請任教學科自備教材(自行復印試講所選章節(jié)一式5份),并于測試當日將教材以及復印件交有關工作人員核驗。
(四)面試內容由考官提問,不指定教材和范圍。
五、測試程序
測試均以口頭形式進行,不得宣讀或背誦書面材料,無需制作課件,考場不提供道具或器材。具體程序如下:
(一)參加測試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根據考務安排到指定課室簽到候考,檢驗身份后由工作人員組織抽簽決定測試順序。
(三)按照抽簽順序,由工作人員引領到備考室,抽取試題進行備考,備考時間為1小時。
(四)完成備考后,由工作人員安排引領到測試室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五)按照測試安排,參加測試人員首先進行試講,試講時間剩余1分鐘時將舉牌提示。試講完畢后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剩余1分鐘時將舉牌提示。
(六)測試結束后,參加測試人員立即退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從進入考場開始,個人通訊工具須始終處于關閉狀態(tài),否則按違紀處理。
六、測試收費
(一)繳費標準: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的規(guī)定,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人員(即測試對象)須繳費240元。
(二)繳費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星期四)下午17:00。截至2016年10月20日(星期四)下午17:00仍未繳費者,視為放棄測試資格。測試現場不接受繳費。
(三)繳費方法:登陸市財委網上支付平臺(鏈接:http://www.szfb.gov.cn/ywpd/zfzcfssr/fswsjk/),參加測試人員可選擇平安銀行網上繳費平臺,錄入個人的繳費通知書號碼及執(zhí)收單位編碼(014001),進行網上繳費。具體繳費號碼見附件1。
七、注意事項
(一)申請高級中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如對公布的參加測試人員名單及學科等信息有異議,請于2016年10月19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向市教育局師資處提出書面意見(市民中心C區(qū)2089辦公室)。我局將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辦理。逾期不再受理。
(二)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不準冒名頂替或請人替考,須提供身份證件。有上述行為者取消測試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四)為體現行政便民,現推出“教師資格證書”寄遞服務,考生可自愿選擇測試通過后是否由EMS寄遞證書。屆時郵政EMS會在考場設點,供考生填寫快遞單,測試通過后,郵政EMS會將證書通過“郵資到付”的形式,寄遞給各位考生。
(五)參加測試人員可于測試完成七個工作日后登錄深圳市教育局網站公告欄查詢結果。
特此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12日
(聯系人:德爾根曼,聯系電話:88128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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