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高新區(qū)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案件速錄員、訴訟費管理員、計算機管理員和車輛駕駛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案件速錄員10名,其中女性6名,男性4名;訴訟費管理員1名;計算機管理員1名;車輛駕駛員6名(B照4名、C照2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法院工作,本人無違法違紀記錄,直系親屬無犯罪記錄。
2、有泰州地區(qū)常住戶口,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生理缺陷,無紋身。
3、各職位其他條件。
⑴案件速錄員需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能熟練操作計算機,速錄技能考核達標;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5米以上。
⑵訴訟費管理員需財務管理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取得會計資格從業(yè)證書;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⑶計算機管理員需計算機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⑷車輛駕駛員要求駕駛技術熟練,無重大違法交通紀錄。持B照的,需有6年以上駕齡,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持C照的,需有3年以上駕齡,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報名
1、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現(xiàn)場集中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憑以下材料報名: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簿和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以上證件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
⑵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⑶報名費100元。
2、報名時間:2013年7月7日至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報名地點:泰州醫(yī)藥高新區(qū)人力資源市場(泰州市藥城大道東1號行政樓附樓西門一樓大廳)。
4、報名注意事項:
⑴報考人員應對自己填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因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⑵報考人員只能選擇1個職位報名。
⑶報名結束后,案件速錄員、訴訟費管理員、計算機管理員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被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四、考試
1、本次招聘所有測試、筆試、面試試卷均由高新區(qū)人民法院和高新區(qū)人社局共同委托第三方制定。
2、案件速錄員考試由技能測試(聽打能力測試、聽寫能力測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分值分別占總分的70%(35%、35%)和30%。聽打、聽寫有一項不得分者,不進入面試。
聽打能力測試語速每分鐘120字,輸入法自選。聽打能力測試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輸入正確的漢字數(shù)量進行評分,每分鐘輸入60字以上為達標,得100分;每分鐘多輸入一個字加0.1分;每分鐘輸入少于60字的不得分。
聽寫能力測試語速每分鐘100字,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記錄正確的漢字數(shù)量進行評分,每分鐘記錄滿40字以上為達標,得100分;每分鐘多記錄一個字加0.1分;每分鐘記錄少于40字的不得分。
3、訴訟費管理員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分別占總分的70%和30%。筆試內容為財務知識。
4、計算機管理員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分別占總分的70%和30%。筆試內容為計算機知識。
5、車輛駕駛員參加駕駛技能測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場考和路考(各占50%)。
6、案件速錄員、訴訟費管理員、計算機管理員的面試內容為時政、法律及各專業(yè)相關知識。
考試時間、地點由高新區(qū)人民法院和高新區(qū)人社局共同商定。
7、加分條件。報考案件速錄員,法律(法學)專業(yè)畢業(yè)的加2分;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加2分;中共黨員加2分;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4分。
8、案件速錄員按照技能測試成績(含加分)、訴訟費管理員和計算機管理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
9、面試需繳納100元面試費。
低保家庭及其他困難家庭報名人員憑相關證明減免報名費和面試費。
五、體檢
1、面試結束后,將技能測試、筆試、面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招錄公務員體檢標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2、車輛駕駛員按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成績相同時,轉業(yè)士官、退伍兵、中共黨員、高新區(qū)戶籍和駕齡較長的,有優(yōu)先權。
六、政審
政審由高新區(qū)人民法院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進行審查。政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xiàn)空缺的,則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并按規(guī)定體檢后依次遞補。
七、公示
政審和體檢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
八、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根據(jù)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況由雙方約定是否續(xù)簽。如聘用人員聘期內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有嚴重違反聘用合同規(guī)定行為的予以解聘。
2、工資待遇年收入兩萬五,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九、本簡章由高新區(qū)人民法院、高新區(qū)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9691916
十、為加強對招錄工作的監(jiān)督,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監(jiān)督電話:0523-89691905
附:泰州醫(yī)藥高新區(qū)招聘法院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rar
泰州醫(yī)藥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泰州醫(yī)藥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
人民法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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