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遵義桐梓縣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招聘人員簡章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以及《遵義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桐梓縣房屋產權登記中心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考單位及崗位
計劃公開考試招聘桐梓縣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工作人員5名,職位及資格條件詳見《桐梓縣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公開考試招聘人員職位表》(附后)。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戶籍不限。
(二)報考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品行端正。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資格條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10月27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yè)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
3、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違反規(guī)定超計劃生育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6、本縣機關、事業(yè)單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職在編人員(含已簽約的特崗教師);
7、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0月27日—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
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專技事管科。(桐梓縣城河濱北路)
3、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畢業(yè)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3)報名費100元。
(4)人近期免冠一寸同一底片洗印的彩色照片4張。
對于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予以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在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向社會公布。報考人員所報考的崗位被取消后,退還其報名費。
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能獲得準考證的人數(shù)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考試的,計入開考比例。
本縣符合報考條件的工勤人員報考時還須同時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二)資格審查
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
資格審查貫穿考試招聘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請考生務必按照招聘簡章及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簡章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資料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其考試、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準考證發(fā)放
《筆試準考證》的領取時間為:2014年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領取地點:桐梓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三樓專技事管科。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荚嚳偝煽?yōu)?00分。其構成為: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荚嚳偝煽冇嬎惴椒椋嚎荚嚳偝煽=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荚嚦煽儗嵭兴纳嵛迦氡A粜(shù)點后面兩位。
(一)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筆試考試范圍: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筆試時間:2014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持帶有本人照片的有效居民身份證明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10個工作日內在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進行公布。
(二)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范圍:根據(jù)招聘職位計劃和考生筆試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shù)超過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人選;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shù)與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由縣事業(yè)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1、面試時須同時持帶有本人照片的有效居民身份證明和《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等在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六、體檢
筆試、面試結束后,根據(jù)招聘崗位計劃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報考同一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由組織面試的原單位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必須在縣事業(yè)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zhí)行〉(試行)的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可從其規(guī)定。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在醫(y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將其告知初次體檢不合格的人員,本人如果在得到體檢不合格結果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招考辦同意后可以在一周內到指定醫(yī)院復查一次。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體檢時間、地點由本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審)
考核(政審)工作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己(政審)應當組成考核(政審)組,考核(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疾(政審)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并據(jù)實寫考出考核(政審)材料。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經縣事業(yè)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取消報考人員的擬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八、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考辦在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有關政策、待遇
1、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上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xù),按照崗位簽訂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xié)、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的監(jiān)督。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
對違反聘用規(guī)定和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對違反聘用規(guī)定和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報考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兩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縣事業(yè)單位招考。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整個招考工作全過程實施監(jiān)督。
十一、本《招考簡章》由桐梓縣事業(yè)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如出現(xiàn)重大爭議事項,報請市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咨詢電話:0852—6656687(人社部門)
監(jiān)督電話:0852--6622973(紀檢部門)
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0月16日
桐梓縣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公開考試招聘人員職位表
崗位名稱 |
崗位類別 |
崗位代碼 |
招聘人數(shù) |
學歷要求 |
專業(yè)要求 |
工作人員 |
專業(yè)技術 |
01 |
3 |
本科及以上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電子與計算機工程 |
工作人員 |
專業(yè)技術 |
02 |
1 |
本科及以上 |
測繪工程 |
工作人員 |
專業(yè)技術 |
03 |
1 |
本科及以上 |
法學、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