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問申請教師資格對普通話有什么要求?普通話證書是否有有效期?
答:申請教師資格當年,年齡不滿50周歲的申請人,均須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普通話水平應為二級乙等及以上;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申請人應為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證書目前沒有有效期。
2:請問北京市教師資格證申請,普通話水平測試一定必須是在北京市普通話測試站考試的嗎?我原來是外省的大學的,是在大學時通過普通話測試的,不知道能否通用?是否要在北京重考?(以北京為例,其他省份相同)
答:可以通用,不須重考。
3、如何辦理《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答: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根據(jù)屬地管理的原則,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到所在市或高等學校普通話測試中心(站)參加測試。測試按國家語委制定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試行)》和《各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普通話水平測試辦法》進行。測試人員達到一定等級,頒發(fā)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已取得二級乙等級以上證書并在5年有效期內(nèi)的,可不再參加測試。
4:請問外地戶籍人員可以在北京申請教師資格證書嗎?(以北京為例,其他省份相同)
答:外地戶籍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
5、社會人員到哪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答:根據(jù)規(guī)定,教師資格認定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申請人可向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相應的市、縣(市、區(qū))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學校提出申請。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除高等學校擬聘任教師職務的人員外,暫不受理社會上其他人員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