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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冕寧縣委辦公室冕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冕寧縣關于強化教育高質量發(fā)展保障措施實施方案〉等10個實施方案的通知》(冕委辦發(fā)〔2022〕172號)《中共冕寧縣委辦公室冕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冕寧縣推行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制度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冕委辦發(fā)〔2018〕156號)的相關精神,為推進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提高辦學水平,全面優(yōu)化教育資源配置,全方位打造冕寧教育品牌,開創(chuàng)新時代冕寧教育高質量發(fā)展新局面,經(jīng)研究,決定從縣域內中小學校公開考調37名教師到縣內部分學校和縣教師發(fā)展中心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冕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mn.gov.cn/]上發(fā)布)。
一、考調崗位和名額
本次考調名額37名,具體考調計劃和崗位詳見《冕寧縣2024年縣內部分學校空缺崗位教師和教師發(fā)展中心教研員公開考調崗位表》。
二、考調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既注重教師的思想素質,又注重教師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
三、考調條件
(一)報考小學教師崗位條件
1.年齡在48周歲及以下(1976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已在支教、借用學校工作滿1年及以上的人員報考現(xiàn)支教、借用學?刹皇苣挲g限制。
2.工作年限需達到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縣內流動有年限規(guī)定的以新聘文件為準)。
3.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
4.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等要求,計算時間截止2024年9月1日。
5.教師參加考調需經(jīng)編制所在學校同意,學校校長參加考調需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同意。
6.按照《冕寧縣教育局關于中小學校管理工作督查及教育教學質量考核處理暫行辦法》(冕教〔2017〕49號文件)的規(guī)定,2022--2023、2023--2024學年度進入“紅線”的教師不得報考。
7.教師綜合業(yè)務素質測試應考而未考人員以及教師綜合業(yè)務素質測試C等(不含C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8.撤并學校教職工參加本次考調不受第1、4、5、6、7條的限制。
(二)報考縣教師發(fā)展中心教研員崗位條件
1.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9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中級職稱及以上。
3.報考初中教研員需具有相應學科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教研員需具有相應學科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4.從事教育教學一線工作滿6周年及以上。報考小學教研員需有報考學科小學任教一屆及以上的經(jīng)歷,報考初中教研員需有報考學科初中任教二屆及以上的經(jīng)歷。
5.近三學年(2021--2022、2022--2023、2023--2024學年)報考學科教學成績在同類學校同類學科排名均達前1/3及以上。
6.近5年所獲榮譽或獎勵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州、縣級榮譽1次;縣級及以上優(yōu)質課展評、課堂教學比賽等三等獎及以上獎項1個;縣級及以上教學成果三等獎及以上獎項1個;涼山州骨干教師;涼山州學術和技術帶頭人;涼山州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后備人選。
7.近5年至少承擔或主持縣級教育小專題及以上級別課題一項并結題。
8.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為優(yōu)秀,其余為合格及以上;無違法違紀行為,無紀律處分。
9.教師綜合業(yè)務素質測試B等及以上。
10.教師參加考調需經(jīng)編制所在學校同意,學校校長參加考調需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同意。
11.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等要求,計算時間截止2024年9月1日。
(三)報考冕寧中學校崗位條件
1.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4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2.工作年限需達到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縣內流動有年限規(guī)定的以新聘文件為準)。
3.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報考學科的高中教師資格證。
5.教師綜合業(yè)務素質測試B等及以上。
6.初中教師報考的,需近5年來獲得過縣級教育教學質量獎。2023--2024學年度進入“紅線”的教師不得報考。小學教師不得報考。
7.教師參加考調需經(jīng)編制所在學校同意,學校校長參加考調需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同意。
8.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等要求,計算時間截止2024年9月1日。
四、現(xiàn)場報名
本次考調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24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26日(上午9:00-12:00)。報名地點:冕寧縣教育和體育局四樓。
1.考調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考調條件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jù)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填寫《冕寧縣2024年縣內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和發(fā)展中心教研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份。
五、現(xiàn)場資格審查
(一)2024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26日(上午9:00-12:00),在冕寧縣教體局四樓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二)資格審查時應出具的材料:
審查以現(xiàn)場資格審查結論為準。報考時,對崗位要求的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予以咨詢。
1.需提供《身份證》(或戶口簿、戶籍證明)和相應的《畢業(yè)證》(2002年以后畢業(yè)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表》1份。
3.需提供所在學;蚋刹抗芾頇嘞薏块T(學校校長)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報名表》上簽署意見:是否同意報考,簽字蓋章)。
4.近三年以來榮譽獎勵證書原件和相對應的榮譽獎勵獲獎的文件復印件(由提供文件的部門加蓋公章確認)。近三年年度考核優(yōu)秀證書(報考教師發(fā)展中心教研員崗位的提供)。
5.教學成績排名材料(由教體局教育股核實確認)。
6.支教交流人員相關材料(現(xiàn)支教學校出具證明材料,教體局人事師訓股核實確認)。
7.從事教育教學一線工作情況的相關證明材料(現(xiàn)編制學校出具證明材料)。
8.教師綜合業(yè)務素質測試等級證書(人事師訓股審核)。
9.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考調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考調人員有不符合崗位要求、違反本公告規(guī)定或使用虛假信息的,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
10.考調人員在考調期間(考試時除外)必須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否則因通訊問題(如考調人員聯(lián)系電話號碼留錯、所留電話無通訊信息、欠費停機等)聯(lián)系不上的,視為自動放棄。
11.承諾書(現(xiàn)場簽訂考調承諾書)。
12.其他與報考條件相關的材料。
(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發(fā)給《面試通知書》。
考調開考比例為2:1,考調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與崗位考調名額的比例不得低于2:1方可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削減、取消或調整該崗位考調名額。調整的崗位考調名額根據(jù)報名情況由本次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調整到其他崗位,有關情況提前公布。
六、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面試、榮譽獎勵加分和支教交流人員加分相結合方式進行。面試主要采取試講的形式進行。
2.考核總成績的計算辦法: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榮譽獎勵加分+支教交流人員加分。
3.近三年榮譽獎勵加分
(1)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國家級5分、省級加4分、州級加3分、縣級加2分。
(2)優(yōu)質課展評、競賽課、競賽活動、優(yōu)秀課展評:
國家級:一等獎加3.5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5分;
省級: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5分、三等獎加2分;
州級:一等獎加2.5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5分;
縣級:一等獎加1.5分、二等獎加1分、三等獎加0.5分。
同一內容參加各級競賽以最高等級計算,不重復加分。
(3)教學成績加分:2023--2024學年末統(tǒng)考學科成績在同類學校同學科排名第一的加2分、排名第二的加1.5分、排名第三的加1分。
(4)榮譽獎勵加分最高不超過8分。
4.支教交流人員加分:現(xiàn)交流支教人員報考現(xiàn)交流支教所在的學校崗位加分,每學期加0.5分,最高不超過5分。
5.面試
面試以試講(無學生)為主,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1)面試時間:2024年8月27日
(2)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現(xiàn)場審核合格后領取。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使用教材:面試使用冕寧縣學,F(xiàn)行教材。
(4)面試順序:進入面試的人員持《面試通知書》于規(guī)定時間前到達指定面試地點,臨時抽簽決定面試順序;再按面試順序提前抽取面試內容,準備24分鐘后,按抽簽順序依次進行面試,面試時間12分鐘以內。
(5)面試計分方法:采用百分制記分現(xiàn)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平均分為考調人員的面試成績。
6.考調人員的考核總成績、崗位排名及擬調動人員名單將于考試結束后在冕寧縣教育和體育局公示欄上公布并公示。
公示期間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棄權或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的考調人員的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遞補人員放棄,不再順延)。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七、考調聘用規(guī)則
1.面試工作結束后,根據(jù)考調人員的考核總成績及崗位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調動人員名單。考調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取消擬調動資格。若同一崗位中最后一名考核總成績并列,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面試成績再次并列,則加試一次面試。
2.教師考調后,專業(yè)技術職稱崗位按現(xiàn)行相關政策執(zhí)行(需簽訂承諾書)。
3.擬調動人員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調動。
4.考調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學校。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考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原則,嚴格執(zhí)行國家、省、州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紀律,執(zhí)行相關回避制度,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在考調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考試的考調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其考試和調動資格;對違反考調紀律的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一經(jīng)查實,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九、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本公告由冕寧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4-6730936(冕寧縣教育和體育局)
0834-6731061(冕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jiān)督電話:13980284432(冕寧縣紀委監(jiān)委)
聯(lián)系人電話:馮老師18942802856
冕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冕寧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