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校師資隊伍建設,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蘇州城市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城院人〔2022〕9號)等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蘇州城市學院2024年度工作人員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可在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hrss.suzhou.gov.cn)、蘇州城市學院官網(wǎng)(https://www.szcu.edu.cn/)上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4日至2006年11月8日之間出生),戶籍不限。
4.具備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yè)”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以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為準,請?zhí)崆白圆椤?/P>
5.2024年畢業(yè)生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2025年畢業(yè)生能夠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的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除以上人員外,其他人員報名截止前應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國(境)外畢業(yè)人員須同時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5年5月8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xiàn)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4)國家、江蘇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國家、江蘇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信息填報、資格初審、繳費確認均通過網(wǎng)絡進行。蘇州城市學院2024年度工作人員招聘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s://zpkh.szcu.edu.cn。
1.報名、電子照片上傳:11月4日9:00—11月8日16:00;
2.資格初審:11月4日9:00—11月9日16:00;
3.陳述申辯:11月4日—11月10日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11月4日9:00—11月10日16:00;
5.繳費確認:11月4日9:00—11月11日12:00。
(二)網(wǎng)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聯(lián)系陳述申辯。
2.通過初審人員須使用具有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考試后,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蘇州城市學院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xù)。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未按時在網(wǎng)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一般為1:3,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4年11月12日9:00—12:00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tǒng)一辦理退費手續(xù)。
3.應聘人員須誠信報名,不弄虛作假、不違規(guī)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yè)須與畢業(yè)證書上專業(yè)完全一致,否則可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江蘇省另有規(guī)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四、筆試
1.筆試日期初定于2024年11月23日9:00在蘇州城市學院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請報名成功者于11月21日9:00至11月22日24:00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如有變化,將在蘇州城市學院官網(wǎng)(https://www.szcu.edu.cn/)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
2.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和工作技能等。
3.筆試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4.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5.筆試成績初定于筆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系統(tǒng)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如有變化另行公告。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初定在12月6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程序及有關注意事項將在蘇州城市學院官網(wǎng)(https://www.szcu.edu.cn/)公布。
2.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部門陳述申辯。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的,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lián)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前在蘇州城市學院官網(wǎng)(https://www.szcu.edu.cn/)公布。
六、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1.面試初定在12月7日,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在資格復審時當場發(fā)放。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二位小數(shù),第三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偝煽=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保留小數(shù)點后二位小數(shù),第三位四舍五入。
2.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jù)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偝煽兿嗤,取面試成績高者;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對成績相同的人員另行安排加試。
3.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后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并隨后在我校官方網(wǎng)站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七、體檢和考察
1.體檢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由我校統(tǒng)一組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達不到合格標準的考生,當場(當日)復檢項目,由體檢機構直接進行當場(當日)復檢;非當場(當日)復檢項目,考生可在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復檢由體檢組織機關選擇另一家定點醫(y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懷孕考生X光等項目暫不檢查,孕期結束再完成體檢。
2.由我校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hrss.suzhou.gov.cn)、蘇州城市學院官網(wǎng)(https://www.szcu.edu.cn/)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錄用手續(xù),學校按照相關政策落實事業(yè)編制,納入事業(yè)單位保險。
擬聘用人員應在《錄取通知書》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約定試用期。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特設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66517351。
十、政策咨詢
此次招聘政策咨詢由蘇州城市學院人事處負責,政策咨詢電話:王老師,0512-68359067。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1:蘇州城市學院2024年度工作人員招聘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doc
蘇州城市學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