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師溫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師網收到舉報,有詐騙分子發(fā)布虛假信息,進行騙取報名費,如信息中涉及報名收費,請各位老師謹慎鑒別,確認無誤后再繳費報名,以免上當受騙,一般教育局組織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費用,學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歡迎加入吉林教師考編群,群號:451973814,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關于認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和《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長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開展“強師計劃”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144所公辦學校,擬招聘公辦教師624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長春市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開展“強師計劃”招聘教師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1號)》(附件1)。
二、招聘范圍
本次招聘面向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和吉林大學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2025年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yè)生,不再另舉辦專場招聘會,并入此次“強師計劃”招聘。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需要的身體條件。
5.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yè)生須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期間獲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2025年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yè)生,必須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期間獲得相應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有一個時間為2025年的,視為2025年畢業(yè)生)。
6.擬聘人員必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在2025年7月31日前已經通過相應教師資格證筆試和面試考試未進行認定的,必須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前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
7.具備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等相關條件(詳見附件1)。招聘專業(yè)以國家教育部門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專業(yè)目錄為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在讀的非2025年畢業(yè)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5年畢業(yè)生)。
4.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因個人原因不能如期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招聘方法和步驟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和線上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為提高招聘的成功率,讓招聘單位與畢業(yè)生能夠更深入、精準的互相交流,建議畢業(yè)生盡量選擇現場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
參加現場報名的畢業(yè)生,須在校園招聘會當天報名時限內,攜帶報名材料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
現場報名活動安排:
(1)北京師范大學校園招聘會
時間:2024年11月17日9:00—12:00
地點:北京師范大學(海淀校區(qū))京師大廈就業(yè)指導中心
(2)華東師范大學校園招聘會
時間:2024年11月19日9:00—12:00
地點:華東師范大學(閔行校區(qū))學生就業(yè)指導中心
(3)東北師范大學校園招聘會
時間:2024年11月23日9:00—12:00
地點:東北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自由校區(qū))綜合體育館
2.網上報名
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參與現場報名的畢業(yè)生,請于2024年11月22日16:00前,將報名材料發(fā)送至招聘單位報名郵箱(詳見附件1)。發(fā)送電子郵件時,壓縮文件包及發(fā)送郵件的標題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考生姓名”,如:XX學校初中英語教師張某。為提高招聘成功率,建議畢業(yè)生盡量選擇現場報名方式。
3.報名材料
(1)《長春市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開展“強師計劃”報名表(1號)》(附件2,須加蓋院系公章、就業(yè)指導中心印章)。
(2)本人身份證(臨時身份證)。
(3)本人學生證(如丟失請到所在院系開具證明)。
(4)個人簡歷(自然情況,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
(5)專業(yè)課成績單(加蓋院系公章)。
(二)報名要求
1.每名畢業(yè)生只允許報考一個招聘崗位,要如實填寫投遞的個人簡歷,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2.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3.考生通過線上報名方式報送報名材料后,請撥打招聘單位聯系電話予以確認(僅限工作日),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
(三)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投遞的簡歷、報名表等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四)初篩初選
初篩初選主要圍繞考生的思想品德、儀容儀表、言語表達、專業(yè)課成績、個人榮譽、社會實踐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初篩初選按照不低于1:3比例(報名崗位比例不足1:3的,按照實際報名情況確定)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初篩初選結果通過電話通知本人。
(五)面試考試
面試考試由長春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1.面試時間:2024年11月23日下午13:00—18:00。
2.面試地點: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3.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但無法到現場面試的,可采取視頻面試的方式組織實施。面試采取試講的形式進行,試講主要考察應聘考生對教材的理解、課程設計、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和交往溝通等綜合素養(yǎng)。面試時,應聘人員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生證等相關材料,由招聘單位進行審核。
(六)確定擬簽約人選
面試結束后,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人選,并通過應聘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通知本人。在考生面試成績相同情況下,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符合優(yōu)先聘用條件的優(yōu)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yè)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優(yōu)先等);沒有符合優(yōu)先聘用條件的,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人選。擬簽約人選名單(含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必須于面試結束當天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春市教育局備案。擬簽約人員名單確認后,不論任何原因均不進行遞補。
(七)經用人單位同意后,擬簽約人選與招聘單位在規(guī)定時限內簽訂就業(yè)協議,未按照規(guī)定時限簽約的,視為自動放棄簽約資格。
五、報到、體檢和考察
所有簽約的畢業(yè)生按用人單位通知的時間要求,到簽約的招聘單位人事科(處)報到。報到時,要攜帶簽約的就業(yè)協議書、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和材料,經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參加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yè)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對擬聘用人員遵紀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忌隗w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以及自動放棄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到同級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二)考生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前不能如期獲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因違紀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的,就業(yè)協議書自動終止,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三)被聘用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為本次招聘公告(含補充公告)的發(fā)布網站。
各招聘單位政策咨詢、紀檢監(jiān)督電話詳見附件1。
主管部門電話:0431—88787058(長春市教育局人事處)
紀檢監(jiān)督電話:0431—88787036(長春市教育局)
人社部門電話:0431—88521577(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考核培訓處)
招聘公告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不得擅自變更。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